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事关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事关革除丧葬陋习和建设精神文明。近几年,我国加快了殡葬改革步伐,重殓厚葬的陋习逐步被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代替,陈旧殡葬方式在一些地方造成“活人少地耕,死人占良田”的局面正在成为历史,公墓建设正朝着园林化、艺术化、人文化方向发展,许多公墓已建成人文景观。
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全国90%以上的县、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殡葬管理通告、布告和实施细则,使全国的殡葬改革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殡葬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极大地推动了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民政部门殡葬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在火葬区,保证火化率的稳步提高;在土葬改革区,以加强公墓建设为主,禁止乱埋乱葬;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针对违法营销墓穴、骨灰格位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公墓工作。
2002年,民政部门不断提高了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开展殡葬管理工作的专题调研,全面审视和反思我国殡葬事务的法规政策和管理状况,基本上达到了理清思路,找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目的,并提出了调整、修订法规政策的建设性意见。二是继续宣传、倡导了科学、文明的殡葬习俗。清明节,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殡葬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并在报刊、杂志全面介绍了我国殡葬改革及其发展成果,在各地和各新闻媒体中引起很大反响。民政系统在清明节期间在全国各地组织、开展了骨灰撒海、深埋植树等活动,成功地引导了越来越多的群众,继续关注和接受骨灰处理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起到了对丧葬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的遏止作用。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殡仪馆(火葬场)、殡管所、公墓等殡葬事业单位2700个,殡仪职工5万多人。殡仪馆1486个,比上年增加71个,其中达到国家等级殡仪馆标准的占20%以上。;职工3.8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火化炉3945台;火化遗体415.2万具,火化率50.6%,比上年上升3.3个百分点。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854个,比上年增长12.8%;安葬遗体361.8万具;其中,本年安葬遗体40.2万具,比上年增长51.1%。另外,目前全国共兴建经营性公墓1200多个,与外商合资、合作公墓近40个。
骨灰处理和火化率。为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近年来在骨灰处理上,各地殡葬管理部门还不断探索新思路,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先后推出江葬、海葬、树葬、花坛葬等新的丧葬方式,采用不占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全国火化率从1994年为32.1%,到2001年达到47.3%,平均每年提高1.9个百分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8省市率先实现了火葬的普及,火化率达到98%以上。其中江苏省南京市遗体火化率自1994年以来,连续8年达100%。
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全国现有殡仪职工5万多人,从事着从遗体运送、整容、化妆、火化到骨灰寄存、墓地维护等各项殡葬服务工作。由于殡仪服务技术的提高,对从业者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殡仪职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极大地提高了殡仪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技能,使殡葬事业单位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目前在全国殡仪职工中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占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时,殡葬设备用品的科技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殡葬管理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殡葬服务业的部门垄断和服务市场混乱问题日益突出,有的事件已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声誉,影响到社会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火葬区推行火葬不力,存在大量土葬和火化后装棺二次葬的问题,个别土葬区还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乱埋乱葬,殡葬设备、用品市场混乱等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个别公墓 (塔陵)经营者,肆意违法营销墓穴、骨灰格位造成群众上访问题时有发生;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有所回潮。
殡葬管理的工作展望。新时期,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在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促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将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管理好火化,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业管理制度,明确社会力量办殡葬服务的准入范围、资质条件、审批机关和程序,制定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申请、登记、年检和注销办法。将继续深化殡葬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行殡仪馆、公墓等经营性实体与殡葬行政管理机构分离。将重视和加强各级殡葬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查处违规经营力度,杜绝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发生,保证殡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网200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