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民政事业主要领域发展前瞻

根据2004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以下简述2004年民政事业主要领域的发展前瞻。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1、救灾减灾

2004年,将健全以紧急救援为核心的救灾工作体制。全面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建立灾情信息快速收集、报告制度,制定灾民倒房和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评估办法。制定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各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和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加强各级救灾装备建设。及时有效组织现场救援行动,建立相关部门紧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落实灾区各地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确保灾后24小时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规则,建立恢复重建督查制度,推行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完善各级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应对灾害的社会捐助预案。规范捐赠物资折价标准,切实加强管理,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月和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捐助工作。

以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地面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减灾工作,开展救灾救济和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强化减灾工作的综合协调,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减灾培训工作。

2、社会救助

2004年,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把按“实际收入”计算政策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社会化发放、信息化管理,认真解决好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低保问题;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资金落实力度,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有效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2004年,将全面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稳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来源,实行专户管理,民政发放,落实到人,因地制宜地探索推行多种供养形式和供养模式。农村医疗救助按照“先普及,再提高”的工作思路,把重点放在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和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患大病、重病的医疗问题;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将加强调研、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启动《社会救济法》、《灾民救助条例》和《社会捐助条例》的制定工作,修订《五保供养条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将坚持上下联动。民政部重点完善专项救助,有条件的省份全面整合,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稳步推进。

3、社会福利

2004年,突出调整思路,转变机制,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努力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深化福利事业体制改革,改革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殡葬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引进市场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法人实体化管理,实现自主经营、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参与竞争和产业化的发展目标,继续探索社会福利机构“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运营模式,不断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将把“两孤”(孤儿、孤老)的生活保障作为大事来抓,着重抓好“三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建设、改造。尽力吸收社会资金、吸引专业人才进入社会福利领域。儿童福利院继续采取代养、领养和寄养并举的办法,加强对残疾儿童的治疗,为其将来生活自立打下基础,2004年民政部将投入一定数额福利金补助残疾儿童治疗费用。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福利企业改革步伐,增强福利企业发展的活力。

2004年,将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水平,认真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新问题,例如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的救助管理、跨省接送救助人员等问题,坚决杜绝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简单粗暴的作风。2004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还将着手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2004年,将进一步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将一手抓发行、一手抓管理,拓展福彩市场,塑造福彩形象,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彩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继续不断创新销售形式,“联合销售”将做大做强,“在线即开”将适时扩点,“网点即开”将大力推广,“系统热线”将加速改造,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不断增强市场营销理念,全面拓展市场空间,挖掘市场潜力,增加市场份额,塑造福利彩票的品牌形象。将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加强福利资金和发行费的管理,使彩票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争取全年发行量超过200亿元,力争220亿元。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农村村民自治

2004年,继续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提高”,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围绕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这个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将突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将重点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将发挥村务公开协调机构的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齐抓共管,营造村务公开的舆论环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启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落实。

2、城市社区建设

2004年,继续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的工作思路,立足服务,完善自治,健全法制,提升水平。将突出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就业再就业,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将以社区服务为重点,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扎实开展“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支持卫生、科技、教育、法律进社区,丰富社区活动内容,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将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和公共服务业发展需要,找准社区岗位开发重点,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帮助,特别是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和再就业解决生活困难。将推进居民自治立法工作,加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解决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将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路、带头、辐射作用,巩固、提高现有示范单位的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将针对2004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大直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直接选举制度,动员社区居民参与选举,让更多的居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内重大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

(三)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2004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将围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军队各项改革的要求,以修订完善优抚安置法规为重点,通过加大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改革创新力度,抓基础、抓规范、抓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将突出深化改革,攻克难点,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实行上下结合、军地联合、部门配合,加快改革进程。将深入研究市场经济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给优抚安置工作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讨对策、寻求出路。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安置改革方案,总结以“助学”方式完成安置任务的经验,将自谋职业的试点范围扩大到1300个县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重点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制定医疗补助经费使用办法,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完善,使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同步提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完成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将修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抓紧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问题,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民间组织管理

2004年将突出重点培育,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将着重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特别注重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深受农民欢迎,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和解决民间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障碍,突破影响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的政策性障碍;大力推进民间组织税收、财会、社会保险、人才交流等制度的建设,努力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将尽快扫除社团登记的盲点,尽快把外国非营利组织及驻华代表机构纳入登记范围。将通过表彰先进,鼓励民间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将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和实施的相关工作,健全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运用“中国民间组织网”这一新的载体,提供政务服务,实施社会监督。花深功夫、下大力气,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促进民间组织在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国际经贸活动和社区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2、区划地名管理

2004年,将适应国家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深化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健全法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将突出宏观研究和总体规划,推进行政区域管理科学化。加强行政区划宏观研究与思考,制定科学的区划调整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市镇建制、调整完善市镇体系。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的精神,继续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撤并规模过小的建制乡镇村。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巩固勘界成果,实施依法管界,继续完成省县界线联检(按照总体安排,2004年将完成11条省界和1000余条县界联检任务),完成县界电子档案制作,提高行政区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将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努力推进地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抓紧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法规,制定《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附)民政基础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

2004年,信息化建设将结合重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数字民政”工程,制定“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做好低保信息系统和法人库的立项工作。继续完成民政广域网视频会议系统的扩容工作,完善已有民政业务软件并研发新软件,继续实施“民政部网络安全与管理”项目,保证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建好民政部网站,开展便民服务,促进政务公开。在部机关及省级民政部门启用民政公用政务平台,并着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中国网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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