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

2003年,我国淮河流域、黄河中下游及其支流渭河发生特大洪水,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发生强烈地震,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地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有效地缓解了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例如,针对2003年灾区群众过冬衣被比较紧缺的实际情况,民政部于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冬衣暖人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募集到大量的过冬衣被,为帮助灾区、贫困地区群众顺利过冬、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冬衣暖人心”的主题定位贴近百姓,符合实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社会捐助已经成为帮助灾区群众安全过冬的重要供应渠道。

2003年,民政部也及时调整了社会捐助跨省对口支援的工作方案,加大了对当年重灾区的支持力度。其中,江苏、山东两省暂不实行跨省对口支援,所募集的款物全部用于解决本省的困难;北京、天津、大连、青岛增加了对口支援陕西的任务;上海、浙江增加了对口支援安徽的任务;广东增加了对口支援湖南的任务。通过调整,提高了社会捐助的针对性,体现了“想灾区群众之所想,急灾区人民之所急”的工作目标,也使社会捐助工作的应变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浙江省的改革探索

2003年,各地民政部门对整合上述灾害救助、社会救济,以及社会互助领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探索实践。其中,浙江省所进行的“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改革探索和工作实效,最为引人关注。

⑴浙江省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认识

浙江省的探索实践是基于他们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认识和理论指导。他们认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改革创新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救助工作模式,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意识明确,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和以往社会救助工作相比,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特点:一是内容全面。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不再单一,而是全方位的,包括衣食住医教等基本生活的多个方面,使他们贫有所济、难有所帮、病有所救、老有所养、幼有所扶、少有所学、青有所为。二是标准科学。各项救助标准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主要是和所在地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挂钩,做到水涨船高,自然调整。三是覆盖城乡。各项救助政策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着眼,做到制度统一,覆盖所有社会成员,但城乡的标准在现阶段有所区别。四是责任明晰。救助的主体责任是政府,社会只是起到辅助、补充作用。救助的落实在基层,特别在乡镇街道一级。五是部门协调。每个部门在从事救助工作时,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民政部门起综合协调作用。六是法制保障。所有的救助工作都要规范化、法制化,做到有章可循,待条件成熟,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

根据这个认识和思路,2003年,浙江省政府成立了省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厅,统一领导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3〕30号)文件,系统阐述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义、目标、原则、责任和工作重点,标志着浙江省社会救助工作朝着体系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⑵浙江省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经验

①抓低保,夯实基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任何其他内容的救助都只能通过低保这一平台来实施。因此,浙江省十分注意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把这项工作努力做得更实在、更科学。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配套的就医、就学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为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②抓重点,提纲挈领。浙江省把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的集中供养和建立基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作为两项重点工作,力求突破。从2003年起步,浙江省将用3年时间对五保和“三无”对象进行集中供养,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后解决其生活困难的重要措施。2003年全省共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5亿元左右,新建、改扩建敬老院438所,集中供养率从2002年的30%提高到2003年的45%。另外,通过在基层建立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实现有人办事,有网络办事,实行信息、资源“一口上下”, 初步确立了“上统揽、下整合”的工作模式。

③抓全面,成效显著。2003年,浙江省通过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在更广泛的工作领域取得快速进展。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开始试点和启动,全省选择27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另外,73个市、县市区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制定了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在内的帮扶政策。二是教育救助取得成效。初步统计,2003年各级财政的教育救助投入600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6.17万人。三是再就业援助大力加强。各级财政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6亿余元,开发社区就业岗位6万个,帮助3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万名;20.5万名残疾人实现了集中和分散就业,扶持自谋职业9万人,扶持32万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四是住房救助开始起步。有57个市县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32个市县实施廉租房政策。五是养老救助取得新进展。43个县市区制定了《子女赡养老人最低生活标准》,各级老龄工作组织救助贫困老人12.2万人次。六是社会互助工作走向制度化。目前,全省63个市县建立了慈善团体,共筹措慈善基金8亿多元,已救助各类困难群体15万人。

中国网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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