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俗文化的保护正在成为中国地方政府工作的一个热点,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文化,更成了当地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
位于中国中部地区的湖北省是保护民俗文化的受益者之一。在2005年12月31日中国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501个推荐名单湖北省共有17个项目入选。而这17个项目都已经被当地政府开发为了旅游产品。每年吸引大批的游客参观,这些地区农民的收入有三分之二依靠旅游业。
民俗文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所觉醒,另一方面是这一行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在民俗文化受保护的地区,一般都形成了旅游景点。当地官员会把自己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开发出来,吸引旅游者。而更多的旅游者,也正是因为这些地方特色或者是民族特色的文化而从四面八方赶来进行欣赏、体验或者是研究。
地方官员似乎对民俗文化的保护带来的好处有更深的体会,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因为在他们的眼前,每天都有来自各地的人,有许多是和他们有着不一样皮肤的其他国家的人。
湖北长阳,位于三峡腹地,大山连绵,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土家族人有一种祭祀死者的舞蹈,叫撒叶儿嗬,也称“跳丧舞”,也在文化部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中。
土家族人家中的长者去世后,一般装敛入棺后在堂屋里停放1至3天,每晚有亲朋好友前来跳丧。跳丧时一人击牛皮鼓叫歌,跳者围棺接歌而起,脚跟着鼓点跳,或者鼓点跟着脚的踩点敲 ,无弦乐伴奏,跳者2至4人比较普遍,女人不跳丧。击鼓者领唱,舞者和,边唱边舞。跳舞的人头、肩、腰、臂、腿、脚尖、脚跟一齐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唱着古老、粗犷、格调明快而独具民族特色和浓郁山乡气息的曲调,热热闹闹陪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这就是“撒叶儿嗬”。
“撒叶儿嗬”从音乐、舞蹈到歌词内容,少有悲沉之感,音乐高吭欢快,舞步健美勇武。歌词内容十分广泛,死者的生平事迹、历史传奇、真挚的爱情故事、日常的生活趣事都是歌唱的题材。
“撒叶儿嗬”是土家人民自己创造的艺术财富,多侧面地展示了土家族的风情习俗。但是由于中国社会发展引起的人口流动,使得土家族年轻人走出大山,去城市里打工,在接触到外界的思想之后,土家族的这一传统的丧葬习俗正在悄悄改变,这使得会跳这一舞蹈的人越来越少。
当地政府将这一丧葬习俗保护了起来,以免失传。同时将这一丧葬习俗作为一个旅游产品开发出来,而且做广告大加宣传。这引起了人们的好奇,许多旅游者赶来这里,想了解体验这种习俗。每当有游客来的时候,就会有专门的人跳这种舞蹈,进行表演。而跳这种舞蹈的全都是当地的农民,有的可能是刚从田地里被叫回来的,脚上还踩着泥巴。
这样农民不但可以挣到表演所得的钱,他们还可以向游客推销自家地里生产的农产品,这些农产品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产品,而且价格要比几百里大山以外的城市便宜的多。
“我自己家里产的茶,留下自己喝的外,我还可以卖几千块钱。这是我的主要经济来源。”在长阳资丘镇的一个小卖部老板蔡玉田说。
资丘镇是距长阳县城300多公里的一个小镇,居民全部是土家族。从长阳县城出发要走3个多小时的简易盘山公路才能到达,这3个多小时中你还必须得翻两座大山,转几百个小于90度的急转弯,平均每分钟就得转两个。
蔡玉田说,自从这儿被进行旅游开发后,来得人才多了起来。而这儿旅游的热点,正是土家族的民俗文化。在以前,很少有人来这儿,没有人来的时候,新茶如果运不出去,再好的茶还得倒掉。
除了“撒叶儿嗬”,这儿还有土家族独特的歌曲唱法叫“南曲”,还有女儿出嫁时哭唱的民俗叫“哭嫁”等等。
但是这些民俗文化都面临着失传的危机。长阳县宣传部副部长肖正兴介绍,南曲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由于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受外来文化的冲击,流行音乐正在渗透、取代传统文化,现在很多年轻人根本不愿唱南曲了。
为了保护这些民俗文化不让失传,长阳县政府于2002年开始实施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工程”。肖正兴参与了这一工程的实施工作。
“主要是全面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成果,并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抢救和保护。”肖正兴说。
肖正兴介绍,他们对全县所有民间艺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普查,采用录音、录像、文字纪录的形式,收集了所有的民俗文化。并从生活环境、生活习俗、声像资料等角度,为60多位完全保留民俗文化技艺的人建立“民间艺人登记卡”, 录制了这些民间艺人音像资料,及其表演民间艺术形式,制作成VCD光盘进行推介和建档保存。并建立了民间艺人活动室,供民间艺人交流技艺,传扬民俗文化。
县教育部门还聘请民间南曲唱的好的人,到当地学校任“山歌教师”,每周半天课,每学期教会学生五首山歌。当地政府还每年组织举办一次“撒叶儿嗬大赛”,“全国山歌、南曲师徒大赛”和“民间艺术展示大赛”等活动,支持和激励年轻人学习和保留自己的民俗文化。
而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所得的收入,正好可以弥补保护民俗文化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民俗文化中的物质文化遗产似乎更容易保护。
4月12日,记者看到,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的“古民居建筑博物馆”已经初具规模。预计从湖北各地搬迁到这儿的30座200到500多年前的古民居,已经搬迁并复建成了13座。
“剩下的2年时间内可以完成。”负责这一事务的武汉黄陂区官员袁堃说。
这30栋古民居文物建筑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以及科学、艺术价值。但遭受自然毁坏和人为破坏严重。
“古民居具有地域文化的代表性,毁坏了,会对研究当地历史、文化、建筑雕刻彩绘艺术以及民俗风情造成损失。”湖北省古民居抢救保护中心主任沈远跃说。
沈远跃介绍,相当一部分有价值的古民居散落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僻壤,而农民对这些古民居的价值又不懂。一旦经济允许了,就会拆掉这些古民居建新房。已经有好多古民居因为工程建设、农民拆旧建新、原生态及周边环境遭破坏等原因而被毁坏了。
此外,文物贩子从农民手中大肆收购古建筑上精美的艺术构件,也造成了古民居的毁坏。
“像这些古民居已经无法在原址获得保护了,我们就把它们搬迁到统一的地方保护起来。” 沈远跃说。
搬迁古民居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对古民居的每一构件都编了号,以及古民居周边生态都考虑了进去,原件拆下搬迁后,照原样又复原,而且是按照原生态建造理念进行复建,永久保护。在复建时,依据建筑类型、文物特点和文化内涵等,分区建成风貌各异的文物景区。
在中国乡村现存有大量的具有极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民居建筑群,其建筑形式因地而异,风格各异。1986年国务院提出“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够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应该予以保护。”
但是由于经济的原因,以及观念的原因,保护古民居的政策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特别是因为在40年前,中国的地方官员还把古民居等古建筑看作是封建社会留下来的东西,有意识的加以破坏。一些古民居被毁,并殃及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那个时候失传了。因此虽然1986年中国政府制定了保护古民居的政策,但地方官员的思想认识并没有转变过来。
“是经济发展改变了地方官员的认识。”沈远跃说,“旅游的人多了,人们发现许多古民居也是旅游景点。这个时候,全国各地才真正重视起了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
“我们实行的还是原址保护方法。只有对在原址实在无法保护和保存的才进行搬迁保护。”湖北省文物局副局长黎朝斌说。
对于原址保护的古民居,由于大多数还有居民居住,政府会给这些居民一笔钱,让他们对古民居进行日常护理修缮。如果这些居民要修建新房,政府会让居民把这些古民居保留下来不要拆掉,同时政府会给这些居民经济补偿,这些古民居还属于居民所有,日常维护还由居民进行。
这一政策似乎具有很好的效果。这些居民看到自家“破败”的老宅还能得到政府的一笔修缮款,他们很乐意进行保护了。
“政府无偿拨款保护古民居,不仅仅是可以吸引旅游参观者,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的文明,对青年人了解我们的文明,特别是了解地方的传统及文化的传承都是有好处的。”沈远跃说。
文:兰辛珍
供稿:《北京周报》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