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政策:面临两难选择

嘉宾:穆光宗 郑真真

采访:本刊记者 邓树林

穆光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暨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口学会会刊《人口研究》副主编,中国人口学会理事。长期从事人口问题、老龄问题和相关社会经济问题的研究。

郑真真,人口学博士。曾留学美国并获统计学和医学信息学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统计学和人口分析技术的应用,妇女人口研究,生育健康的社会科学研究等。

与其关注性别比失衡的后果,

倒不如关注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今日中国:有报道说,20年后中国将有3000万光棍,这种说法是否属实?中国是否已经 存在性别失衡的问题?性别比失衡与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郑真真:性别比失衡20世纪80年代末就出现了。我认为现在出生性别比失调并不是计划生育的直接结果,至少不完全是由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就发现出生性别比偏高了。当时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并不像统计结果那么严重,因为有一部分女婴被漏报了,还有一部分就是性别选择人工流产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衡,因为在医院监测出生性别,也发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当时有学者认为这种现象的根源是重男轻女,是事实上存在的男女不平等造成了这种结果。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比较严重,受到了社会的特别关注。

关于20年后男性多于女性3000多万的说法,首先,我觉得这种算法并不是很科学,其次,多出3000多万男性,是不是就会造成很大问题,我觉得不一定。男女之间的婚姻是有一个年龄差的。所以,男性多于女性3000多万的说法,可以造成很大的新闻效应,但从学术角度来说,并不是太科学。

现在大家比较偏重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后果,我认为,与其关注性别比失衡的后果,倒不如关注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现在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出于控制人口增长的需要由国家提出的,但是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跟上,很多家庭子女的功能并没有改变,男孩和女孩在家庭中的角色,没有发生变化,比如大部分农村地区婚姻的习俗是女的要嫁到男方家里去,这就产生了好多实际的问题。家庭在考虑这些实际问题时,会考虑孩子的性别搭配,要有男有女,等等,这就可能会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冲突。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了生育子女的数量。

穆光宗:我认为有三种力量导致性别比失衡。一种是重男轻女传统思想在起作用,是歧视性的性别偏好作祟之果。二是B超技术措施的采纳,可以人为地选择生男或生女。三是外部的力量,如生育政策的约束或者是少生意愿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少生的意愿与强烈的性别偏好冲突和挤压的结果。就是一个生育选择空间的限定问题。

在自由生育的状态下,一般不会产生性别比问题。自觉少生意愿与期望儿女双全的想法在B超容易获得的情形下也可能成为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诱因。我们遭遇了一个“市场失效”问题。目前,亲利润的倾向要强于亲道德的倾向,一些经营B超者甚至错误地认为通过B超做胎儿性别鉴定是积德行善,殊不知破坏了人口的生态平衡。

如果个人的少生意愿低于政府规定的生育数量的范围,那么出生率性别偏高就不能政策来负责。相反地,如果期望生育孩子的数量高于政策规定的数量,那么出生性别比问题应该说跟政策有一定关系。中国的台湾地区,包括韩国、日本,特别韩国,也存在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处在经济发达与不发达之间的地区,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严重

在自由生育的状态下,一般不会产生性别比问题

今日中国: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性别比方面有什么差别吗?

郑真真:应该说是有差别的。处在经济发达与不发达之间的地区,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现在,中部地区,像河南、安徽、江西,出生性别比失衡就特别严重,还包括海南省。这些地区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但还不够发达。所以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与经济发达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性别比失衡并不是很严重。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在80年代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的地区是东部地区,如山东、浙江。现在这些地区,已逐渐有了一些改善。我认为在经济非常发达以后,子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就改变了,如山东、浙江的一些地区,农村中靠子女养老的观念比较淡薄了。农民觉得女儿也能上大学,也能成才,不一定要一个男孩。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妇女就业状况也比较好。

西部地区的出生性别比也没有太大的失衡。这是因为那里的医疗设施和服务比较差,医疗服务不如中部地区发达。另外,那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比较宽松一些,基本上是生两个孩子。我们看到的现象是,第一胎的性别比是正常的,第二胎的性别比就偏高了,第三胎的出生性别比就非常高。可以看出来,生第三个孩子的就是要生一个男孩。这是有目的的,而且是一个规律。

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下去

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今日中国:性别失衡会对国家、社会产生哪些影响?

穆光宗: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下去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首先是剥夺了很大一部分女婴的出生权利,这是对生命的亵渎,是生命的责任伦理所不容许的;第二,由此导致了一部分男性公民到了该结婚的时候而找不到合适的配偶,剥夺了他们的婚配权利。

出生性别比的失调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会造成巨大冲击,滋生更多不道德的和丑恶的社会现象,使传统婚姻家庭受到威胁。两性人口的不均衡发展将冲击现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时在夫妻婚龄差超过文化许可范围的时候,可能导致两性伦理的崩塌。例如,婚配失当、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离婚率上升等接踵而至。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甚至恶性的社会刑事案件等不断加剧。而且所引发的社会恶果很可能以我们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发生。但总的根源是与男多女少这种生态的失衡有关。

生态失衡存在着一系列极其复杂的机制和变化。就像生态学讲的“蝴蝶效应”那样,大海中的一只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就可能引发一场破坏力极强的龙卷风。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如此普遍和持久的失衡,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遗憾的是,在历史条件的严峻约束下,我们现在能做的已经不是拆除其引信,而是如何设法使一个已经点着引信的炸弹减少其爆炸的威力了。问题已经产生,现在只能因势利导,设法去缓解它的严重程度。

发展是最好的平衡器。只有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特别是人的全面发展,出生性别比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今日中国:作为一名学者,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呢?

穆光宗:我想说:发展是最好的平衡器。只有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人得到全面发展,出生性别比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和中国的一些都市社会,已经出现了女儿偏好的倾向。经济发展了,人的观念也会发生变化。总的发展趋势应该是这样。

但在理论上,应该有一个临界值,就是说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触发了人的观念的变革,才可能对生育的偏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简单说,就是从歧视性性别偏好向非歧视性性别偏好转变,从强性别偏好向弱性别偏好转变,从男孩偏好向女孩偏好转变。那么在经济发展还没有引发文化变革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只会进一步刺激生育男孩的偏好。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也会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家产和事业的继承问题,那些巨富阶层大多希望由男孩来继承家产和事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刺激富人阶层的性别偏好。

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男孩和女孩提供的预期效用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是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一个反映。所以,如果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制度的安排能弥合这个效用差距,那么人们对男孩、女孩的认识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认可生男生女一个样的事实。但事实是,性别的差异永远都是存在的,我们要做的只是消除歧视性的性别偏好。所以,我提的口号是:“承认性别差异、消除性别歧视。”如果哪一天,所有的中国人都能欣然接受生男生女一个样的事实,出生性别比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男女不平等的现象是存在的。在农村,男孩女孩就是不一样的,就是小到邻里吵架的琐事,如果碰巧对方是男孩户,女孩户的腰杆是不硬的,不用别人说,自己已经先感到矮了几分。此外,也有一个资源约束问题,譬如,在农村,家庭孩子多了,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在谁上学这个问题上,首先牺牲的往往就是女孩。所以,解决性别失衡的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解决这个问题,非一日之功。

现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一个关爱女孩行动,这是很好的。要培植一种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文化氛围,让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文化。但生育文化的变革,不仅仅靠宣传,归根到底要靠服务,靠社会保障,使他能消除后顾之忧。

还有,做性别鉴定要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对违法者要记入档案,最好是计划生育系统和卫生系统联手,建立起一个统一管理的B超检测体系。总之,面对“市场失效”,有效的办法是加大政府的调控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别比失调问题能够得到逐步纠正,但我们要特别注意发展过程中的地区差异,注意对那些“重灾区”的治理,并将好的经验迅速传播和分享。总之,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治理在根本上取决于提升女孩的价值预期,在于如何有效地填补两性的预期效用差。

郑真真:人们对子女性别的偏好或多或少都会有的,在某些人中可能更为强烈,但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刻意去选择子女的性别。我们应当分析人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有强烈的性别偏好。比如说,经济不发达地区,主要靠劳动力来支撑家庭,比如家庭收入和养老,选择生儿子就会特别强烈。其他,还有文化的原因,如传宗接代的思想不是没有的,但要强烈到一定程度,才会冒险违反政策,去做人工的选择,选择生男孩。

要解决性别失衡,首先,要解决好社会保障。比如,在农村,最大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障的问题。农民没有退休金,确实得靠子女养老,主要靠儿子养老。在养老问题上,儿子跟女儿的价值不一样。这是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现在我们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但问题是现在一些地方上的许多规矩没有体现男女平等,事实上存在着男女不平等。比如说,农村中的土地分配、宅基地分配、包括坟地的分配、遗产的继承等等对出嫁的妇女都是不利的。这些是现实情况,老百姓考虑问题很现实。你对他说,中国人口的性别比太高了,他不一定理解这个问题对他有什么影响,他需要的是给他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要消除事实上存在着的现实社会中男女的不平等。以就业为例,除了某些劳动密集产业喜欢招年轻女工以外,技术要求越高的产业更愿意招男的。最明显的是在国家高层领导人中,女性非常少。这些社会现实给人的印象是,男的才可能有出息。所以,男女不平等实际上是存在的,宣传和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要解决男女平等问题可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要有一些实际的举措,仅仅是宣传和提倡是不够的。

又比如从文化和传统来看,几千年传下来的修家谱,写进家谱的都是男的,女的进不了家谱。农村送孩子上学,如果资源有限的话,会先送男孩上学。反正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将来她对家庭不会有太多的贡献。这又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家庭中子女的分工,子女在家庭中的功能不会随着某项政策的发布就改变了,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还有社区的小环境也会影响,比如村民吵架,都会拿没有儿子来说事。这就给人很强烈的刺激,一定要有一个儿子。

总之,出生性别比问题不仅是一个计划生育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仅靠哪一个部门能完成的,而是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要消除性别比失衡的现象,大家都有责任。

人口增长的减速有助于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

缓解了资源、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压力

今日中国:请两位专家谈谈中国计划生育的总体情况,并对过去30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作一个评价。

郑真真: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30多年,计划生育的效果确实是很显著的。70年代,当时没有特别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刚开始推广避孕节育的服务,效果特别显著,不到10年就把生育率降下来了。到70年代末,农村一般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在城市,多数夫妇生育一个孩子。80年代国家提倡的生育政策,基本上希望稳定在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水平,80年代中后期各地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一个调整阶段,以后基本稳定。生育率一直就稳定在2.3左右。到现在,就更低了。

当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不是一刀切的,不同的地方政策是不一样的。

生育率下降,其积极影响就是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有助于缓解资源、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压力,家庭也受益。而且,促进了生育观的变化。现在,中国的夫妇,不论城市或是农村,都不愿意多生育孩子。

穆光宗:应该说,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最突出的一点表现在中国实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低生育水平,目前中国育龄妇女平均生育的子女数大概在1.8以下,甚至有学者估计已经到1.5的超低生育率水平,总之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在假设同批人情形下平均每个育龄妇女所生育的子女数)已经持续多年低于更替水平生育率(使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代恰好能替代母亲一代的人数)。这是我们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所梦寐以求的一个人口目标,因为中国的人口基数太多,而且正依人口增长的惯性继续攀升,人口增长的减速将有助于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

当生育率降到一个低水平的时候,我们的使命就不仅仅要稳定住低生育水平,而且要将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向如何保障千家万户的生育权益、生育福利、生殖健康和生育质量。就是在继续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如何实现计划生育领域的公平和公正,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既要对计划生育的成绩做出一个客观的评价,又要对为此付出的代价、一些做法留下来的后遗症予以高度的关注。

生育率并不是越低越好,任何事情过了线就一定会付出违背我们初衷的代价

今日中国:为什么说, 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到了一个特殊的关键时期,现在需要做一些反思?

穆光宗:之所以说“关键”,是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计划生育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些不争的事实昭示着我们该作出新的战略抉择了。

进入21世纪,中国的计划生育开始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期。理由是:(1)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问题(如大龄独生子女夭折或伤残以及养老功能弱化)开始凸现。(2)随着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和快速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出,“人口安全”或者说“人口生态”问题开始提上的议事日程。

当一胎化为主线的计划生育政策刚实施时,仅仅管的是生育这一头,一胎化对未来的负面影响只能在理论上推测。而在这样的政策实施了二十余年之后,当独生子女家庭已经形成一个8000万~9000万的庞大群体的时候,生育的生命周期效应就不以我们的意志顽强地凸现出来。所谓生育的生命周期效应,就是生育连带着孩子的成长、父母的养老、家庭的幸福,存在着一个生命周期现象。我们需要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出发来审视和抉择生育的数量和时机。

从生育的生命周期来重新审视以一胎化为内核的生育政策,其中所包含的巨大风险是一目了然的。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包括了成长风险、成材风险、养老风险(关系风险)、社会发展风险和国家安全风险。如果所有的家庭都是脆弱性家庭,那么整个社会的脆弱性也就可想而知。

事实上,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农村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没有了孩子的家庭已达57万个之多。可以料想,随着独生子女家庭进入生命周期的中晚期,这样的风险家庭、残破家庭的规模和比例会继续上升。特别是大龄独生子女伤病残缺一旦发生,通过再生育来弥补损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从家庭、夫妇、个人和孩子的权益出发,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我们就需要对“少生就是一切”、“生育率越低越好”、“独生子女就是好”等的价值判断重新讨论和调整。

我们现在到了需要考虑将一个低生育水平保持在一个什么样的适度水平的问题了。生育率并不是越低越好,任何事情过了线就一定会付出违背我们初衷的代价。

问题还在于,中国在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也取得了持续的经济增长,这对人口增长严重阻碍经济增长的命题是一个证伪。的确,一个减慢的人口增长比一个高速的人口增长更有利于中国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增长率越低越好。最关键的一点是,人口增长不仅仅是一个数量的变化,它必然连带着公民的权益和意志问题。人口控制因此也就不能忽视“计划生育的底线伦理”。人口政策不能人为去制造风险型的计划生育家庭,否则会产生意料外的“政策性人口问题”,这是我们绝对不愿看到的事实。

即便在中国这么一个世界公认的人口过多的国度,“生育两个孩子”依然是社会赋予每一对夫妇的适度生育权利

今日中国:什么样的生育政策才是理想的生育政策?

穆光宗:为满足家庭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即便在中国这么一个世界公认的人口过多的国度,“生育两个孩子”依然是社会赋予每一对夫妇的适度生育权利,这是对生育的内部性(对家庭的影响)和外部性(对社会的影响)合理权衡的选择,是我们应该坚守的伦理底线,也是人口控制的文化边界所在。一旦一些独子家庭的生命周期到了中晚期,孩子夭折那么损失几乎就不可逆转而且不可挽救。

过去的人口战略,是一条腿走路的战略,其主旨就是要减少人口的增量。现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科学人口发展观要求我们充分考虑到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均衡,也就是说,我们要从人口发展而不是人口增长的角度来设想和定位未来的人口战略。根据国际社会的经验,可持续发展的计划生育一定要以充分保障人权作为首要前提。我们要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方面多做些工作,使我们这个人口大国能够树立更好的形象。走人本主义的人口发展战略和计划生育道路是21世纪的中国惟一正确的抉择。

计划生育的宗旨不仅是要遏止住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也是为了使最大多数人的总体社会福利得以改进。中国的经济发展使社会福利蛋糕越来越大,计划生育群体有权利分享这块大蛋糕。对已经为社会作出贡献、付出代价的那个庞大的人群,现在已经进入利益激励和利益补偿的新阶段了。

特别是不能忽视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体的生育补偿和社会救助问题。除了前面已经谈到的独生子女夭折家庭的利益补偿问题以外,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问题也是一个不能不还的历史欠债。

在一个文明社会,有三个原则是不能忘记的,即相辅相成的贡献——回报原则、牺牲——补偿原则和违规——惩处原则。过去我们过分依赖第三条原则,殊不知这是末尾原则,是容易产生社会对峙的原则。只有将激励机制、补偿机制和惩罚机制合理运用,计划生育文明的曙光才能真正普照大地、福荫万民。

计划生育虽然对人口的总量的减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对人口的结构有很大的损害

今日中国:现在,是不是该对过去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作出反思的时候了?

穆光宗:从国内外的历史经验来看,20世纪70年代国家实行的是“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是比较符合人口发展规律和中国国情的,也是建立在公民容易接受、干部好做工作的基础之上的。遗憾的是,后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开始普遍号召提倡(实为“只能”)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争取在20世纪末把中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生育政策骤然收紧,虽然1984年开了小口(农村独女户可生二孩),但以一胎化为核心的政策基调一直没变。这一政策虽然对人口的总量的减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对人口的结构有很大的损害。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对人口的分母作用无疑是夸大了。实际上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主张人越多越好的“人手论”转向了人越少越好的“人口论”。我们只看到了人口的坏处,却看不到人口的优势;只看到了一胎化的好处,却看不到一胎化的风险。

人口不单纯是一个数量的概念,最关键的是要看到数量背后人的存在,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的存在,当然人口要成为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天的有助于人力资本形成的教育投资、健康投资和人尽其才的环境投资。

到了21世纪,在实现了相对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之后,我们需要将关注点投向家庭、夫妇和个人的权益问题。我不主张自由的生育,但坚决主张朝适度的和优化的生育方向努力,就是力争使生育的风险最小化而使生育的效用最大化。

一方面及时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将有助于我们确保人口安全的需要,“还权于民”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社会保障方式。我相信,“城乡通开二胎生育”是符合中国大利益的大抉择。我们要坚决捍卫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社会养老制度无论多么发达,也只能部分地替代家庭养老功能。生育资源是最基础、最重要、最可靠的养老资源。生育过多是一种负累,生育过少是一种风险。

另一方面,单一强调生育率下降的人口政策已经对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造成巨大的伤害,产生了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一些“政策性人口问题”。如果我们拒绝检讨政策的失误并加以适当的调整,我们将越来越远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目标,陷入越来越深的结构性人口陷阱。

中国正在结合新的形势进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出一条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持续的人口发展道路。

今日中国:在人口治理观方面出现了哪些变化?

穆光宗:人口发展观和人口问题观决定了人口治理观。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正在结合新的形势进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通过必要的历史反思,探索出一条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持续的人口发展道路。

在具体做法上,比较突出的有:(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个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使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能抓紧,而且能抓好,一方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另一方面要能够体现出对群众利益的关心和关注,使群众的满意度有所提高。这是计划生育新的价值取向。

(2)与此同时,也进行一系列制度的创新。2004年年初时,政府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这个计划的宗旨就是要解除计划生育家庭中那些弱势家庭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的后顾之忧问题。

(3)为了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和偏高趋势,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虽然少生的观念已基本形成,但重男轻女的歧视性性别偏好在一些人群中仍有市场。为此,2003年3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11个省(区)的11个县为试点县。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地区大力传播男女平等、少生优生、敬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风尚,建设适应小康社会的新型生育文化。

今日中国:目前,计划生育出现了哪些新的情况?它是怎样产生的?

穆光宗: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出生率、生育率、计划生育率的高低,现在则更多地关注出生率的背后人的权益问题,权利问题,健康问题,等等。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一方面说明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大有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国际上一些新的理念对我们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1994年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之后,国内逐渐关注起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

现在,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推进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如对到了60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农民夫妇每月每人给予50元的养老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2004年2月开始,中国政府首先在西部5个省份和中部9个省份的9个地(州)市,以及贵州遵义市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即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上,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

50元钱不算太多,但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安慰作用是巨大的。这一制度创新说明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到了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新阶段了,这将巩固来之不易的低生育率格局。

链接之一

中国的人口政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民安居乐业,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迅速增长,人口再生产进入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类型。中国也同当时的国际社会未对全球人口膨胀迅速作出反应一样,错过了1949年后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期间解决人口过快增长问题的时机。

20世纪60年代,中国进入了新中国建立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从1962年至1972年,中国年平均出生人口2669万,累计出生了3亿。1969年中国人口突破了8亿。从60年代开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中国政府曾号召计划生育,提倡使用避孕药具。但政府没有制定明确的人口政策在全国有效地推行。

从70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决定在全国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并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70年代末,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1995年2月15日,中国总人口已达到12亿。近几年来,每年的出生人数都在2100万左右,每年净增人口1400万左右。如此庞大的人口总量和年人口增长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底子薄、耕地少、经济文化水平比较落后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从新中国成立到1964年的15年间,中国人口从5亿增加到7亿,每增加1亿人口平均需要7.5年的时间。从1964年到1974年,是中国人口高速增长的时间,10年内人口由7亿增加到9亿,每增加1亿人口的时间缩短为5年;1973年,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从1973年到1995年2月,中国人口由9亿增加到12亿,每增加1亿人口所需时间,又延长到7年左右。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虽然处于1949年后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20—29岁生育旺盛期的妇女人数平均每年超过1亿人。如此庞大的生育人群,其生育潜力是巨大的。但是,由于中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和政策得到了人民的理解和支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育水平不断下降,有效地抑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1994年与1970年相比,人口出生率由33.43‰下降到17.70‰,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5.83‰下降到11.21‰,妇女总和生育率从5.81下降到2左右。

目前,中国城市人口已基本实现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农村人口正处于这一转变过程中。根据联合国提供的资料,中国的人口增长率已明显低于世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据有关专家推算,如果中国不实行计划生育,至今仍保持七十年代初期的出生水平,现在中国人口很可能已经超过15亿。20多年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了有利于改革开放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中国生存与发展的人口条件。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是中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缓解严峻的人口形势而作出的必要抉择。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人口素质,从八十年代初开始,除西藏和人口稀少的民族地区外,中国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提倡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由民族自治地区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国家对西藏地区没有提出计划生育的具体要求。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始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自愿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而在广大农、牧民群众中主要是开展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优生优育,改善妇幼保健条件,为自愿节育者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对农、牧民生育子女人数,政策上从未作过任何限制。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自治区的藏族人口为209.67万,占西藏总人口的95.48%。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坚持以避孕为主。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措施。。

在国际交往和合作中,充分尊重各国的主权,互不干涉内政,是中国一贯主张和坚持的原则立场。解决人口问题的国际合作,也应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本着相互理解、求同存异的态度进行,才能取得积极的成果。

中国实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案取得了成功,但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仍然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计划生育事业必将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逐步走向完善。

 

链接之二

 

中国人口发展一览表

年代

人口总数

公元2

5960

公元1741

14341

公元1762

20047

公元1790

30148

公元1834

40100

公元1949

54167

公元1954

60266

公元1964

70499

公元1969

80671

公元1974

90859

公元1981

100072

公元1986

106000

公元1989

111191

公元1995

121121

公元2000

129533

公元2001

127627

公元2002

128453

公元2003

129227

注:2000年的人口总数是2000111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人口数。

  

链接之三

中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单位:

年份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1949

36.00

20.00

16.00

1950

37.00

18.00

19.00

1955

32.60

12.28

20.32

1960

20.86

25.43

-4.57

1965

37.88

9.50

28.38

1970

33.43

7.60

25.83

1975

23.01

7.32

15.69

1980

18.21

6.34

11.87

1985

17.80

6.57

11.23

1990

21.06

6.67

14.39

1995

17.12

6.57

10.55

1996

16.98

6.56

10.42

1997

16.57

6.51

10.06

1998

16.03

6.50

9.53

1999

15.23

6.46

8.77

2000

 

 

 

2001

13.38

6.43

6.95

2002

12.86

6.41

6.45

2003

12.41

6.40

6.01

(责编/邓树林 供稿/《今日视点》杂志 )

中国网 2004年12月6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