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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愿,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推动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毋庸讳言,在一些领域与地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困惑和混乱,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有所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还没有根本遏制,不讲信用、欺骗欺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这些价值错位、道德失范等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迫在眉睫。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社会应具备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特征,蕴涵着深刻的伦理文化思想和理想道德追求,包含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保护环境、助人为乐、办事公道、惩恶扬善等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追求,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契合,是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重要指针。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塑造社会主义公民的精神指导。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上,如何观察身外的世界,如何体验宝贵的人生,如何审视过往的历史,又如何创造美好的未来,都与公民的品格塑造和精神历练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以社会主义荣辱观进德修业,这是对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在现代化之路上,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
目前,我们正站在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青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新起点。当此之时,一定要从时代发展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让“八荣八耻”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作者:赵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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