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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本外币利率种类看大部分利率已市场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到2003年年末,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9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29种。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货币市场利率已于20世纪90年代完全放开。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于2004年取消。长期大额协议存款利率完全放开。目前的利率市场化水平基本适应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由于中国金融业的脆弱性依然存在,银行治理结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用于利率风险管理的工具还不够健全,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将随着上述问题的解决而稳步推进。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基本放开。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决定方面,根据2003年6月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定价机制。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主要是涉及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标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币业务完全采用市场调节价。
(二)以外汇市场为依托的汇率形成机制基本确立
从1994年开始,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制度的特征是以银行结售汇制度为基础,机构和个人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卖出或购买外汇;外汇指定银行根据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的规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多余或补充不足的外汇头寸,进而生成人民币汇率。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依据法律规范和市场手段,调控外汇供求关系,保持汇率基本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外汇交易操作规程》,外汇市场采用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交易与清算模式。美元每笔报价须在上一笔成交价上下各100个基点以内,当日报价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中间价上下各3%。以内。港币每笔报价须在上一笔成交价上下各100个基点以内,当日报价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中间价上下各1%以内。日元每笔报价须在上一笔成交价上下各1 000个基点以内,当日报价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中间价上下各10%以内。
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基本维持在8. 276 0-8. 278 0元区间内运行,波幅为上下0.01%左右。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幅较窄是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和蔓延期间,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权衡利弊,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加大对汇率波动的管理和调控力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维持在较窄空间波动。中国政府的做法促进了中国经济和金融的稳定,避免了亚洲国家和地区货币的竞相贬值,防止了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扩散,为亚洲乃至世界经济、金融的稳定做出重大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从总体上看,汇率并轨近10年来,人民币在不同时点上对不同货币汇率有升有降,体现出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特征。人民币相对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平均汇率稳中有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进一步表明,从1994年年初到2002年年末,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上升20.5%。
中国汇率的改革方向是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但前提是中国宏观经济稳定、市场经济体系完善、金融体系健全等。要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改进结售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三)资本项目管理放松促进了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
中国的外汇资本管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和本国投资者进入国外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中国在证券投资方面实行“市场分割、投资者分离”的开放策略。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购买B股以及中国在境外上市的H股、红筹股等外币股票和境外发行的外币债券,2002年以来实行的QFII制度放开了外资投资中国A股市场的限制,但限制其在境内购买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同时限制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和发行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二是对借款的限制。对外商投资企业筹借长短期外债没有审批要求,但境内其他机构对外借款的借款主体资格和借款指标要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金融条件审批。另外,境内金融机构只有经批准后,才可以遵照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对外放款,境内非金融企业不可以对外放款。三是对直接投资的限制。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主要是产业政策上的指导,其他限制几乎没有。而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其外汇来源和投资风险审核。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截至2003年,中国资本项目中可兑换的有8项,占18.6%,有较少限制的11项,占25. 6%,有较多限制的18项,占41.9%,严格管理制的6项,占13. 9%。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而言,中国的开放程度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
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格局,利用外资的渠道日益多元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本流入已达到相当规模。到2003年年底,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465 277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 014.71亿美元。累计境外发行股票筹资277. 15亿美元,发行B股筹资50.02亿美元。二是对外资本输出逐渐增多。到2003年年底,中国统计的境外投资非金融类经营机构7 470家,协议投资总额114.3亿美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境外资产运用总额为1 188.3亿美元。三是利用外资的渠道日益多元化。由最初的外商投资设立企业和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扩大到项目融资、国际商业贷款、境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境内发行外资股、外资兼并收购中资企业和受让境内上市企业的国有股等多种形式。四是资本项下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国际收支口径的资本项目交易发生额达3 800多亿美元。(节选自《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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