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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政府规模和政府干预两方面的指标分析中我们看到,在2002-2003年,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政府规模更加合理,政府行为更加规范。
从政府规模看,政府的收入规模、政府消费规模,以及政府补贴规模,都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反映出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越来越起到主导性作用。与此同时,政府管理职能在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功能的同时,中国政府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表现在中国政府的政府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有了新的变化,变化的方向更加符合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指标看,2002-2003年,中国政府在行政审批、政府定价、政府管制、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以及政府对市场秩序维护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进展。首先,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更加规范。表现在中国政府的审批和定价范围都不断缩小,政府管理模式正在从“审批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转变。其次,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大幅减少。政府取消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过程是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的:一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资委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现代化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另一个是通过法制手段来限制政府权力,中国已经制定了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确立市场规则的同时,也不断规范政府行为。最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手段更加市场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手段仅限于宏观调控、反垄断和政府管制。在完善了宏观调控体系的基础上,2002-2003年,中国政府在加快对一些重点垄断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在不断改革政府反垄断和管制的手段和方法。中国政府的管制范围正在逐渐缩小,管制的手段更加法制化,管理的方式更加市场化。(节选自《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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