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说个税改革:为何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转变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个人所得税制由分类制向混合税制即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制度转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教授认为最终解决的是多元收入纳税人与单一收入纳税人在税前扣除费用的不公平以及税款流失的问题。

据介绍,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即对税法上明确规定的所得,采用“分项计算,分率计征”的方法,分别课税。综合税制则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再用目前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费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而是用以上全部的综合收入、综合分析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齐雁冰)

北京青年报 200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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