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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提出的德国、日本和意大利不附带任何保留条件的投降原则。1943年1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卡萨布兰卡会议期间首次提出并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摧毁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的战争威力就是说要德国、日本和意大利无条件投降。”此后,在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1943年10月30日签署的《关于普遍安全宣言》,中国、美国、英国1943年12月1日宣布《开罗宣言》,苏联、美国、英国1945年2月12日发表的雅尔塔会议公报、美国、英国、中国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等重要文件中,均一再重申此项原则。无条件投降,意味着战胜国禁止战败国作为正式的对手参加战后的谈判,并且断然拒绝与战败国经过谈判(也就是讨价还价)签订和约。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处置德国外,意大利和日本向盟国的投降并未完全执行无条件投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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