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作出了科学判断? 
吕书正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完成这个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动员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为之奋斗。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紧紧把握我国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作出了科学判断。这就为我们进一步发展壮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提供了根本指导。

  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的一个基本观点。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基本力量。江泽民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建设和改革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本的力量。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也必须坚持这一点。”

  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知识分子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知识分子特别是广大科技人员是科学技术的载体,对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起着特殊的作用。同时,知识分子是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继承者和传播者,是社会精神产品的重要创造者,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重大职责。知识分子履行创新使命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能不能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民族的盛衰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要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知识分子施展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的依靠力量。在我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也是我国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只有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实行村民自治等措施,才能保证农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江泽民指出:“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政权的基础。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我国十一亿人口,八亿多在农村。农村稳定了,农民安居乐业了,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国家和社会全局的稳定。”

  新出现的社会阶层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据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作出的一个新的科学判断,从而进一步拓展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崭新的经济形式、崭新的产业蓬勃兴起。与此同时,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利益群体如乡镇企业职工、“三资企业”职工、第三产业职工、企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有了生长的土壤,或从无到有,或从小到大,已经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关于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人员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一直是党内外群众所十分关注的。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允许诸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这样的社会阶层成员入党,党就会变质,就不再是工人阶级政党,就会蜕变成为“全民党”。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但党员的成分从来都不是清一色的工人,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工人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加入党的队伍,在党的领导下参加革命和建设事业。现阶段我们的党员,除来自工人以外,还来自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等,他们和工人一道,构成党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因此,我们党的阶级基础虽是工人阶级,但党员成分又不限于工人,这体现了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党的阶级基础和党的群众基础是一致的。党员成分的多样性,并不会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作指导。这就保证了我们党能够始终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了党的先进性。伟大而艰巨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既要继续增强阶级基础,同时又必须扩大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江泽民认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和谐相处的局面” 。

  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和发展趋向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导方针。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和侨务工作,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利益关系、生活方式、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我们面临诸多错综复杂、利弊相伴的新问题,遇到不少十分棘手、难以处理的新矛盾。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面临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江泽民多次提出:对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以防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各种社会矛盾,要区分不同情况,通过改革和发展,通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各种手段,妥善地加以解决,把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凝聚起来,在实现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的大目标下,努力增进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

  总之,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就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副教授、博士)

         中国网  2003年7月31日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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