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西藏四十年:从封建农奴制到现代民主社会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26 日 | 文章来源:国际在线

今年79岁的次仁拉姆女士现住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一个小县城里,过着恬静的晚年生活。老人平常最喜欢用歌声表达自己的情感。她告诉我们,40多年前,她还是旧西藏一个封建农奴主庄园里的朗生,被主人当作是“会说话的牲畜”,那时,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拥有自己的牛羊和土地,后来还成为西藏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人之一。

次仁拉姆女士的经历,在当时拥有百万农奴的旧西藏并不少见。虽然并非所有的昔日西藏农奴后来都象次仁拉姆那样在西藏身居要职,但他们的命运确实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就同您谈谈西藏是怎样告别封建农奴制的。

地处中国西南的西藏,在上世纪中叶仍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中。占西藏人口不足5%的三大领主,其中包括贵族、地方政府、高级僧侣,占据着西藏95%以上的土地和生产资料。而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人则是农奴和奴隶。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更谈不上有什么家产,任凭农奴主买卖、处置。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开始执政中国。根据新中国成立前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的规定,新中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51年5月23日,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这就是著名的“十七条协议”,西藏由此获得了和平解放。

西藏著名历史学者巴桑旺堆认为,西藏的和平解放是西藏一次历史性的跨越。他说:“西藏和平解放,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

西藏在获得和平解放后,仍在其后的数年间沿续着封建农奴制的社会架构。巴桑旺堆就此解释说,这是因为在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1955年3月,根据中国领导人毛泽东主席的提议,并经西藏两大宗教领袖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和第十世班禅的同意,中央政府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达赖喇嘛和班禅分别出任该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一副主任委员,负责筹备在西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一年后,当该筹委会在拉萨正式成立时,51名筹委会委员中藏族委员就占了48名,中国副总理陈毅还亲赴拉萨表示祝贺。

西藏历史学家巴桑旺堆认为,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在西藏当时面临两大难题:一个是当时的西藏社会确实落后、黑暗,人民生活困苦,确实需要改革;另一方面,由于历史与宗教等特殊因素,加上美国、英国在西藏的长期挑拨,以及中国清朝政府晚期和国民党政府时期对民族地区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藏汉民族之间存在着很深的民族隔阂。

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的要求,为维护封建农奴制度“永远不变”,在美国等外来势力的支持下,突然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图谋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这场因少数人发动的武装叛乱,最终提前并彻底改变了西藏百万农奴的命运。随着叛乱被平息,中央政府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对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进行改组并由其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第十世班禅代理主任委员。

从1959年6月起,中国中央政府在西藏各地用了大约两年时间进行民主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农奴、家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对极少数参与叛乱的贵族、寺庙和农奴主的财产全部予以没收,对未参加叛乱的总数占98%的农奴主、贵族、寺庙,在保证他们生活水平不比改革前下降的提前下,赎买其多余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连同没收的财产全部分给昔日的农奴。

巴桑旺堆先生认为,西藏1959年推行的民主改革,不仅彻底废除了西藏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分得了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土地和牲畜等基本生产资料,也对西藏社会带来的巨大的变化。

“一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进入西藏人民的意识形态中,平等、反对剥削、反对压迫的思想逐渐成为主导思想。二是在政治制度方面,在西藏各级政权中,已有一批藏族共产主义信仰者;三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西藏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四是西藏社会实现了政教分离,宗教不能再左右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通过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与中国内地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平等的政治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首次进行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产生了县、乡一级政权。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一大批翻身农奴从此担任了西藏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

巴桑旺堆认为,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西藏本地事务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索朗达杰 旺堆 台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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