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力促广东文化产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点
吴少瑜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一直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新形势下文化建设的新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发展的办法解决文化产业中的问题,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同步发展,初步形成了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力促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的广东文化产业已呈现出大众化色彩浓、市场化程度深、国际化水平高、地方特色多样化、文化兼容广泛化、发展模式多元化等发展特色。目前,一个包括演艺业、娱乐业、音像业、电影业、文物博物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工艺美术业、文艺培训业等行业,由本体产业、交叉产业、延伸产业综合构成的文化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统计指标来统计,广东省统计局2003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为954.5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文化及相关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8%,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文化及相关产业人均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为3.03万元/人,高于第一产业(0.69万元/人)的平均水平,而略低于第三产业(4.05万元/人)的平均水平。数据表明,就经济总量而言,广东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经济总量已超过“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及“社会服务业”,文化及相关产业对广东省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日渐凸显,特别是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广东省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思路和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一)整合资源,调整结构,长远规划,以规划先行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科学发展

坚持文化产业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文化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落实文化产业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是做好科学总体规划、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而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内容是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广东以往文化产业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逐步形成的。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措施。自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特别是1999年国务院发展计划委员会第一次将文化产业正式纳入国家发展计划的政策视野,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把文化产业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后,大大加快了文化产业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步伐,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广东省文化厅抓住历史性的机遇,从调研、盘点全省文化产业资源入手,组成广东省文化产业课题组,在全省范围内分区分类进行选点调研,召开全省文化产业工作座谈会,并赴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省市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前后近一年时间的充分调查研究,五易其稿,于2001年形成了《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广东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初稿)和《关于加快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做出了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广东文化产业迎来了新一轮的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在新的起点上,广东省文化厅积极参与建设文化大省调研,形成了《创新体制,完善政策,加快广东文化产业发展》专题报告,牵头草拟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2003年9月和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在充分调研和形成《方案》、《决定》、《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广东省着手逐步对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基本途径有两条,即增量调整和存量调整。鉴于当前产业结构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非增量调整所能解决,广东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将重心转向存量调整,突出抓好资产重组。

第一,整合省直文化单位为主的文化资源。以省群众艺术馆、省博物馆、省立中山图书馆为龙头、中心,推动省直单位与试点市整合文化基础设施和文艺创作演出资源。整合广东粤剧院与广东粤剧学校现有的资源,组建广东粤剧大剧院;整合广州交响乐团与星海音乐厅现有的资源,组建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整合省直广电、珠江电影制片厂等影视产业优质资源,逐步将影视录演一体化,制发放一条龙,形成跨媒体、跨地区经营的规模化产业集团。

第二,整合泛珠三角区域(9+2)的文化资源。先后召开了5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首届泛珠三角区域文化合作会议,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文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开通了“粤港澳文化资讯网”,筹建粤港澳图书馆数字化联网等。

第三,以科学规划形式,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整合全省乃至粤港澳文化产业资源,优化全省文化产业结构,打造文化产业链,提出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指出文化产业主要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目标及重点,合理调整文化产业重要载体——文化设施的区域布局,制订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努力发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机制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第四,加快文化产业领域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开放,降低民营文化单位和文化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首先向民间资本开放,培育多元化文化市场主体。据广东省文化行政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非文化部门办的文化产业机构数、从业人员、总产出、增加值分别为18032个、15.27万人、72.77亿元、21.44亿元,分别是文化部门所属文化产业同类数字的6.75倍、5.09倍、3.38倍、2.43倍。

回顾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其本身就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目前,广东现代文化产业(相对于传统的演艺业、娱乐业、电影业等)的结构比重在不断上升,如音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工艺美术业等。广东文化产业的机构数、从业人员、总产出、增加值在全省第三产业的比重不断增加。从省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来看,2003年底,广东文化产业机构数、从业人员人数、总产出、增加值分别占全省第三产业机构数的7.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人数的1.5%,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58%,大大提升了广东文化产业在全省第三产业乃至全省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

(二)转变职能,调整政策法规导向,营造环境,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广东文化产业宏观调控体系

要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实现对文化产业战略目标、总量、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方面的宏观调控。鉴于此,广东把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文化产业宏观调控体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的原则,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宏观管理为主,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由“办文化”为主转变为“管文化”为主,逐步使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职能从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状态,转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状态。

1.以政策调控文化产业发展

2003年,广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的若干配套经济政策》。其中提出,对文化企业的税收进行减免;金融机构逐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鼓励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投资公司;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以文化产业为主业的企业单位,可继续享受各项优惠等。同时规定:进一步放开文化产业领域,允许民营、外资等企业投资设立文化企业;对各类企业投资建设的文化产业项目和营利性文化场馆,实行国民待遇;将民办文化企业纳入现有省支持民营企业的专项资金范围。这些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台已成为政府引导和调控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杠杆。

2.以法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鉴于目前国内对文化产业的定义、范畴等有着不同的界定,制定文化产业综合性法规尚有难度,广东省文化厅从单项法规入手,首先将作为发展文化产业重要载体——文化设施的立法纳入省人大地方性文化立法项目。《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现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人大一审通过。该条例最大的特点就是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着眼,跳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纯文化事业型”的框架,除了对以往政府投资兴建的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就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利用等予以立法外,还将对各类不同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文化设施以及社会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文化设施、小区配套文化设施的建设导向、宏观管理、指导监督等内容纳入立法范畴。若此条例如期获省人大通过,将多方位地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效益,从而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硬件基础,并通过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来推动文化产业资本的积聚,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今年我省还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条例》列入了省人大立法预备项目,并已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该条例不仅着眼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保护和规范,还注意加强对全省22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民族民间艺术之乡以及相关联的众多个性鲜明的特色文化,包括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多方位整合、有序开发、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以期带动文物博物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

3.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是实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开通“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广东文化网”,开设“网上便民咨询”栏目,实行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通过先后两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机关“一站式”审批和“网上审批”,改进和规范了政府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减少了行政许可和前置审批项目,精简了审批程序,实现了公开审批、规范审批、依法审批,既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又便于文化市场主体降低成本,参与文化经营活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与下级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得以发挥。

其次是培育、规范文化市场,重视文化消费对文化产业的促进作用。通过举办重大文化节庆活动、音乐夏令营、粤剧夏令营等,积极引导群众文化消费,努力提高文化消费水平,不断扩大文化市场需求。建立和扶持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省音像制品分销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文化中介组织在管理、协调、组织、监督方面的作用,逐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分割,着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与此同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文化知识产权,维护合法经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立足省情,探索改革,创新发展,力促广东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广东省是中国率先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发展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省份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兴起,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广东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转变,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日益多样化,都深深影响到包括文化行业在内的社会各行业,催生和加速了文化与经济的融合。

1.以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力促广东文化产业多元化投资、全方位发展的新局面

首先整合了全省文化产业250多个投资项目,将其分为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演艺业、网络文化业、文化旅游业、文物博物业、文化会展(节庆文化活动)业、对外和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其他项目等9大类投资导向,并召开全省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座谈会,汇编成《广东省各市文化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

其次,进一步放开非国有经济成分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联营等方式,引导非国有经济成分投资经营文化产业各子业。例如,民营资本现已在音像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统计数字表明,80%的原创音乐由民营公司开发,80%的音像制品由民营公司提供。

再次,建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合作经营、市区联动、中外合资、贴息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股、项目法人招投标等方式,投资经营文化设施。如华影南方院线、广州市的丽江歌剧院、佛山市顺德大良的致尚美术馆等都是民营资本的杰作。积极引导发展行业、私人博物馆。

另外还鼓励企业赞助、合作开展文化活动。如东莞市举办2004~2005年度公益文化项目招商活动,推介项目83项,达成签约的73项,签约资金总计4360.04万元。目前,广东省已初步建立了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并力争综合运用税费、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优化文化产品结构,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想方设法把闲置的社会资本吸引到文化产业中来。据省统计局统计,到2002年,在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实收资本、固定资产原值、营业收入等指标上,港澳台资本与外商资本占全省相应指标的比重分别达到37%、51%、57%、62%。

2.以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为切入点,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提高广东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是以文化内涵来扩大地区知名度、以文化导入来带动产品营销和市场竞争、以文化渗透来推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其特有的焦点效应、聚集效应和关联带动效应,使其对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提高综合竞争力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广东近年把发展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作为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文化促经济,以经济强文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文化会展业方面,至今已连续举办了8届一年一度的“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文化艺术品牌。一年一度在广东举办的“中国国际音像制品博览会”,2004年首届举办就已达成合作或交易意向的总金额近10亿元。刚刚于2004年9月降下帷幕的“广东省首届民间工艺品精品展”,吸引了各地艺术品收藏家前来竞买。

在文化旅游业方面,“广州文化艺术一日游”、肇庆市“国际旅游文化节”、东莞市“香港人旅游节”等旅游项目都收获颇丰。

3.以外向型文化产业为拓展方向,以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带动广东经济的国际化和广东形象的国际化

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文化产业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契机。广东文化产业要“走出去”,须凭借WTO提供的全球文化市场平台,抓住文化产业链的两端——资源配置与市场拓展,通过品牌经营,整合发力。鉴于广东文化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情况,政府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担任的是“强心剂”和“推动器”的角色,与此同时,广东省采取了分步“走出去”的战略:一是瞄准国内文化市场,争取在国内文化市场保持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利用文化亲和力,辐射港台、东南亚华人文化圈,韩国、日本等亚洲汉字文化圈;三是进军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主流市场——欧美。

在广东文化产品“走出去”进程中,我们凭借广东已成为全国音像制品制作、出版、复制、包装和发行中心的优势,以音像制品出口为突破口,确立海外青睐的国产电视连续剧、老电影、戏曲民乐、文艺百科、书法以及武术、风光、医药等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音像节目为重点目标市场,积极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目前已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据统计,自2002年11月起,广东音像城每月音像制品的出口额都在150万元以上,2003年出口总额高达2100万元。这些音像制品主要销往北美、东南亚和我国港台等地。

广东还凭借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海外华侨众多、对外交往频繁等优势,特别加强港澳文化方面的合作,努力构建粤港澳这一“金三角”的文化交流网,以实现更大的“互补”和“双赢”。同时积极鼓励具有民族特色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项目走向国际市场。广东的海外商业演出市场范围已涉及五大洲的50多个国家,杂技、粤剧、潮剧、现代舞等艺术品种在欧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已建立了较稳定的演出市场。广东对外商业性演出、展销等文化交流项目的创汇额一直居于全国各省之前列。

新世纪的前10~20年,是中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将进一步把握机遇,不断提高建设先进文化的能力,通过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努力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新路子,实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作者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本文摘自《2005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中国网 2005年2月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