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也应该不断改善。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或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国有经济在公有制经济中占有最大比重,所以国有经济的地位备受关注。但总的来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下降。改革开放前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近80%,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报,2002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出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只有36.1%。国有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没有确切的数据,一般估计为1/3左右。
从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历来看,国有经济比重的降低是一个必然趋势,这个趋势还将持续一段时间直至这个比重降到一个合适的水平。
为什么国有经济比重继续下降是一个必然趋势呢?首先,是过去国有经济比重过高,而现在还在向正常回归。过去对社会主义有不正确的理解,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有不切实际的认识,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其次,十五大所确定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进程将继续进行下去,国有经济势必会从一些企业和行业有序退出。第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比改革开放前要高得多,居民财富越来越多,民间资金越来越丰富。丰富的民间资金会不断形成资本,源源不断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第四,十六大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会有力促进“政资分开”、有力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形成,国有企业投资中,一般财政资金所占比重会越来越小。第五,中国将会更多地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经济开放度将越来越高,更多的外资将进入中国。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的实践也表明,经济越发展,国有经济的比重就越低。
认清这种趋势的必然性,我们就要顺应这种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二十几年的经历雄辩地告诉我们,国有经济比重的适当降低,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当然,我们要看到,以国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发挥了一些至关重要的经济社会功能。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是一种有效的资本动员方式,是在特定阶段一种有效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安排方式,是一种对特殊资源和对特殊技术的控制方式,是企业直接兼顾就业、收入分配、普遍性服务等社会公益目标和直接满足政府特殊需要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有些同志担忧,公有制比重的降低可能会削弱这些曾有的经济社会功能,从而导致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导致社会主义性质的改变。
问题的关键是,在以国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比重下降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用市场经济中的通行手段来基本实现传统公有制发挥的经济社会功能。其他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掌握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方法和手段,能基本实现我国过去计划经济下公有制发挥的上述经济社会功能。这些方法和手段包括:调节宏观经济的财政与货币政策,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现代金融工具,产业政策(产业振兴政策、产业退出政策、产业布局政策、产业技术政策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规制,行为规制(包括与环境和技术转让有关的行为等),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征用政策,等等。这些手段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国家现在较广泛使用的政府宏观调节、微观规制和一些市场经济国家使用的产业政策。宏观调节、微观规制和产业政策既能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上述经济社会功能,同时又能避免计划经济的弊端和公有制的产权缺陷。我们应该加快熟悉和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节、微观规制和一些产业政策手段。
当然,我们只是说宏观调节、微观规制和产业政策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上述经济社会功能,但并不是全部。对于一些特定的经济社会功能,仍然需要公有制经济来承担。未来仍然需要一定比重的纯粹公有制经济,但只限于少数特殊行业和领域,并可以采取特殊法人等企业形态来规范运营,以实现特定目的。
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公有制经济的定位不应该是追求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应该是追求计划经济下曾发挥的经济社会功能,而应该是在少数特殊行业和领域实现特定目的。
(本报告执笔:张文魁)
中国经济时报 20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