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松银行准入,大力发展民营银行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很难从大型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而中小银行自身资金有限,很难满足大企业的贷款需求,通常只能和中小企业打交道。所以,我国当前迫切需要发展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金融活动实现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
发展中小银行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放松金融管制,广泛建立民间金融。需要注意的是,风险和民间金融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往往是各级政府机构、各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与之相关人员的干预和参与,才使民间金融逐渐丧失其本质,进而酿成金融风险。因此,无论中央银行还是银监会,在未来我国银行改革中都应解放思想,放松对民营银行的准入限制,鼓励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民间金融,也即群众入股、民主管理,并且贷款行为不受政府行政活动支配。
(二)盘活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村金融“输血”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目前为农村地区提供贷款服务的主力。但是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严重影响了它们的贷款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风险日渐累积,且缺乏迅速遏制的办法。从统计数字来看,2001年底,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如果预计呆滞贷款的50%在未来会变为呆账贷款,那么不良资产与累计亏损的数额大约将在4000亿元左右。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必要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由于总体亏损数额过于庞大,中央财政无法进行一次性支付,因此,应当根据各省(区、市)具体情况,从亏损少的地区做起,逐个消化解决;理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使其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农信社的健康发展,也恰恰是缓解农村地区资金紧张的重要手段。
(三)化解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虽然我国已经通过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剥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但是,不良资产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除了体制性障碍之外,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上的最大弊端在于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组织链条通常包括5个层级,即总行——省(自治区)分行——二级分行--县(市)分行——分理处、储蓄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这种按照职能划分部门、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对市场信号的反应异常滞后,往往一项决策作出之后市场状况早已发生变化。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最终的改革方向是成为上市公司,但当务之急应是以价值链为依托,按照客户对象重构银行体系,实现自身组织框架体系的扁平化,提高经营效率。
从未来长期发展方向来看,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方式应当不拘一格。由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规模过于庞大,很难引进独立的、非国有股份,无法使其治理结构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可以选择拆分上市的方法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造。拆分上市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是可以形成众多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这些新形成的银行从自身规模出发,会更多考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因此,选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1~2家拆分上市,将会一举两得。
(本报告执笔:王召)
中国经济时报 200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