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贸关系加速发展

    2001年11月12日,世界贸易组织第4次部长会议通过中国台北入世协议,按照1992年9月29日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理事会主席声明,台湾以“台彭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并自2002年1月1日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台湾在WTO中的成员地位,是同香港、澳门一样的单独关税区。

    《中国WTO报告·2003》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对台湾经济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整体上利大于弊。但由于台湾入世适逢岛内经济景气衰退与低迷,入世一年来对台湾经济的积极影响并未充分展现,反倒是因市场的大幅开放,对岛内有关领域产生的冲击更为明显。不过对于两岸经贸关系而言,两岸先后入世产生的积极作用则十分明显,无论两岸贸易还是台商赴大陆投资,在2002年都获得长足的进步。

    海峡两岸先后加入世贸组织,对两岸经贸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在政策方面台湾当局并未对大陆履行入世承诺,只是对大陆经贸政策进行局部调整和有限开放,加上继续拒绝开放直接“三通”,使两岸经贸关系仍处于“间接、单向”的非正常状态;但两岸入世后所诱发的巨大市场力量,却大大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两岸贸易与台商赴大陆投资继续呈高速增长态势,两岸经济交流的范围与广度也大大延伸。

    一、台当局局部调整大陆经贸政策

    两岸在入世后,台当局并未对大陆履行入世承诺,对大陆开放商品与服务业市场,因此两岸经贸关系“间接、单向”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但出于入世压力和经济考虑下,台当局也不得不对大陆经贸政策进行相应调整。2002年1月16日,台当局公布《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划》,按照所谓“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利双赢、风险管理”原则,分阶段进行政策开放。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在两岸贸易方面。在贸易形式上,将两岸贸易由过去的“间接贸易”开放为“直接贸易”,两岸贸易“得以直接方式为之”,但产品运输仍须经由第三地或“境外航运中心”。2002年初大幅放宽大陆2000多项产品入岛,此后又陆续增加开放项目。到2002年11月止,台当局对大陆产品开放项目增加到8044项,占大陆产品项目数的75.7%;其中工业品开放6696项,占工业品总项目数的79.9%;农产品项目1348项,占总项目数的59.9%。但大陆有较强竞争力的轻工产品和农产品,大多仍未在开放之列。同时,台当局又建立所谓“大陆物品进口防御机制”。通过运用WTO防御机制,包括反倾销税、一般性例外条款、农产品特别保障条款、平衡税等,限制大陆产品入岛。若WTO机制不足防范,则将赋予有关部门一定权限,在我产品对岛内市场“有重大不良影响时”,报台当局予以停止进口。

    2. 调整大陆资金、机构入岛政策架构,分阶段开放岛内服务业。在政策调整架构方面,初期只开放大陆第三地公司赴台进行“间接投资”,陆资第三地公司的股权比例限制由过去的20%放宽到1/3。在开放行业上,分为优先开放的第一类、视形势发展再开放的第二类以及暂不考虑开放的第三类,其大致顺序为“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优先考虑的项目主要是不动产与制造业,然后是银行、保险、证券、铁路、航空、通讯、媒体、矿业及高科技产业;同时将按照QFII(外资专业证券投资机构)投资台湾股市的经验,逐步放宽陆资投资台湾资本市场的限制。台当局已将所谓第一类开放项目确定为商业、通讯等58项服务业。2002年8月8日台当局公布“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根据这项许可办法,大陆法人或陆资公司为提供业务需要,可基于需要取得不动产物权,包括业务人员的住宅、从事工商业务经营的厂房、营业处所或办公室。

    3. 相应调整和扩大两岸金融往来范围。为与贸易和投资政策的调整相配合,台当局也对两岸金融及人员往来的范围进行一定幅度的开放。在金融往来方面,除已开放的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外,台当局指定银行(DBU)也可以办理两岸进出口通汇业务及个人直、间接汇款业务,但不准受理我直接投资及有价证券的投资业务等;两岸金融往来均以第三地货币处理,但将“适当考量”人民币兑换及我票据、有价证券等定位问题。

    此外,台当局在大陆人员进岛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如有条件允许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等。为维护台湾的所谓“安全”,台当局将着手建立“两岸经贸安全预警系统”。针对未来两岸商品、资金、人员、科技交流扩大带来的“安全管理事项”,建构可以操作的“长期安全网体制”,包括“贸易监测系统”、“大陆投资监测系统”及“陆资监测系统”等。

    二、两岸贸易高速增长,并成为带动台湾经济的主要动力

    2002年,两岸贸易在两岸先后入世、大陆经济高速增长以及台商赴大陆投资显著增加等多重因素带动下,呈现高速增长,并成为拉动台湾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根据台当局统计,2002年1-11月,台对大陆出口值298.68亿美元,同比增长36.2%,占台湾出口总额的25.1%;大陆对台湾出口值为71.21亿美元,同比增长32.9%,占台湾总进口额的6.9%;台对大陆贸易顺差达227.48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37.2%。而据祖国大陆外经贸部统计,2002年两岸贸易总额达446.6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38.1%;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值65.9亿美元,增长31.7%;大陆自台湾进口380.3亿美元,增长39.9%;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高达314.4亿美元。而在同时,台湾对美国出口衰退3.5%,对日本出口衰退6.8%,对欧洲各国出口衰退6.9%,对美、日、欧出口比重分别降至20.7%、14.1%和9.2%。大陆已成为台湾的最大出口地区。显然,2002年台湾经济增长率由负转正,两岸贸易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如果没有对大陆出口的高速增长和巨额贸易顺差,台湾进出口贸易额将为逆差,岛外净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将因此成为负值。

    三、台商对大陆投资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由于岛内经济低迷、投资环境继续恶化、大陆市场扩大开放以及国际跨国公司的要求等一系列因素影响,2002年台商赴大陆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台当局核准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达38.5亿美元,较前年成长38.6%,创历年最高纪录;台对大陆投资额占整体海外投资比重也首次突破一半,达到53.4%。2002年台商对大陆投资地区,主要集中于江苏省、广东省及福建省等地;投资产业居前五名的是电子电器产品制造业、基本金属制造业、化学制品制造业、精密器械制造业及塑料制品制造业。而据大陆外经贸部统计,2002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项目为4853项,增长15.2%;协议金额67.4亿美元,负增长2.5%;实际投资金额39.7亿美元,大幅增长33.2%。值得一提的是,年内台商赴大陆投资合同金额与实际利用金额形成强列反差,一方面在于大陆有关部门对台商投资的统计口径有所变化,另一方面在于上年合同金额盘子很大导致本年实际投资大幅升高。截止2002年底,大陆累计吸引台资企业达到大陆累计台资项目5.57万个,合资金额614.7亿美元,实使用台资331.1亿美元。大陆吸引境外投资中,台资排名第四位,如果加计经第三地的转投资,排名应居第2位,约占外资总额的20%。

    此外,2002年大陆批准7家岛内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加上已赴大陆设办事处的岛内保险及证券业,意味两岸在金融领域在交流与合作正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纵深发展。

    

    中国网 200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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