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霍布斯的国家理论 施新州  
 

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提出了基于人性恶判断的国家观。人性恶假定否定了“完人”、“圣贤”存在的可能性,是一个比人性善更深刻的命题。虽然文艺复兴时期马基雅维利把人性恶的观点引入对权力现象的分析,主张从现实的人来考察国家存在的问题,但是他的“人”尚未抽象化为国家产生的前提。只有霍布斯才在探讨国家产生的原因时,不仅把天命、神意、历史等因素排除出去,还第一次从政治的角度观察个人在世俗社会中的地位。他把人真正解放出来,使人不再匍匐在神的脚下,乞求某种神灵来安排人世间的社会或政治秩序,也不再需要借助于某种宗教管理人的信仰,而是视理性和权利为国家的基础和主体。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马克思曾评价到,霍布斯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并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霍布斯把个人的自然权利看作一切权力的基础,也揭示出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来源。

霍布斯指出,如果没有一种强制力量就不足以束缚人们的野心、贪婪、愤怒和其他类似的激情,通过这个具有震慑力量的绝对权威,来避免人们由于其恶的本性重返 “战争状态”。霍布斯认为,既然国家是由每一个个人组成的政治共同体,那么寻求国家产生的最初原因就必须关注个人及其本质。他指出人类天生是利己贪婪的,支配人的行动的根本原则是“自我保存”。这种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就是人的“自然权利”。当处于“自然状态”中,每一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于是“自然状态”就变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对此,霍布斯指出“人类有一种优于其他动物的能力,这就是当他想象任何事物时,往往会探询其结果,以及可以用它得出什么效果”。当人人难以自我保存时,人们就自觉自愿地放弃别人也同样放弃的权利,开始缔约,指定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来代表他们的人格,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这个集体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断服从于集体的判断。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实现了联合, 这就是国家,霍布斯称之为“利维坦”。国家只不过是人造的物体,“它的制造材料和它的创造者”都是人,霍布斯对国家的本质作了如下断定:国家的本质就存在于他身上,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

表面上,霍布斯的国家理论赋予国家以消极的意义,其唯一职能是维持秩序,防止人的恶行。国家只是一种保护每一个个体以消除人自身存在的血腥野蛮习性的工具,是一种遏制“人性恶”的“必要的恶”。这种观点为后世的很多西方人所接受。这种观点深深地打上了他所处时代的烙印。霍布斯所处的是一个神权秩序正在解体而新秩序尚未建立的时代。他担心由于主权的分割会给某些个人提供满足私欲、贪婪掠夺的机会。霍布斯是第一个把政治理论同近代自然科学结合起来试图建立“一个关于人和国家的新的科学”的政治哲学家。他以人性恶为出发点,通过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等一系列假设的严密论证,形成了其系统的国家学说。开创了近代国家契约学说的先河,初步奠定了近代西方国家学说的基本格局,并深远地影响了后世的许多政治思想家。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