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属高寒草甸和草原区,水土保持能力差,水土流失问题较为严重。近50年来,通过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等综合措施,西藏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加大了治理水土流失的投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2001年底,国家在西藏已投入3680多万元,种植水土保持林5.3万公顷,种草6.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6平方公里,并启动了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江孜、尼木等县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摘自《中国西藏 事实与数字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