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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西藏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2004年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二位,达到8057.96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3.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刺激了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西藏普通百姓的家中。目前,仅拉萨市区的私家车数量就已经达到了3.5万辆,平均每12人就拥有一辆私家车;全区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3万多户,比固定电话用户多出将近6万户。
2004年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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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收入排名 |
地 区 |
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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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重庆市 |
8093.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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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西藏自治区 |
8057.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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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77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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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至第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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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贵州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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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西藏 事实与数字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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