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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指藏语系佛教,通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是中国佛教重要的一支。
公元七世纪初,佛教先后从尼泊尔和中国的中原地区传入当时的吐蕃。松赞干布先后与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尺尊公主和文成公主各自带了一尊佛像到西藏,随公主前来的工匠陆续修建起拉萨著名的大昭寺、小昭寺,同来的佛教僧人开始翻译佛经。
佛教先是在王公贵族中间流行,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其传播的过程分为“前宏期”(公元七至九世纪,相当于吐蕃时期)和“后宏期”(公元十至二十世纪中叶)。在“后宏期”过程中,不断有印度和克什米尔地区的佛教高僧前往青藏高原传法,同时也吸收和融合了西藏固有的原始宗教——苯教,形成了属于大乘佛教的藏语系佛教——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有自己的特点,如活佛转世制度,这是中国其他佛教所没有的。
通过长期的民族文化交流,藏传佛教又传入中国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中,在中国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等七省区流传,并传入不丹、尼泊尔、蒙古国及俄罗斯等国。
藏传佛教盛行时要求每个家庭都有人当僧侣或尼姑。因此,十六世纪以后,西藏僧尼最多时曾占到藏族人口的1/4。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百万人口中有僧尼10余万,占藏族人口的1/10强。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后,各寺庙按照十世班禅的建议也进行了改革,西藏民众有当喇嘛的自由,喇嘛也有还俗的自由。现在,西藏自治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
教派
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藏传佛教形成了许多教派,主要有宁玛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举派(俗称白教)、格鲁派(俗称黄教)等。其中以十五世纪初宗喀巴对宗教进行改革后创立的格鲁派的影响最大。该派后来形成了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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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玛派 |
形成于公元十一世纪,是藏传佛教中最早产生的一个教派。该教派僧人只戴红色僧帽,因此又称红教。今天,红教不仅在中国藏区传播,在印度、不丹、尼泊尔、比利时、希腊、法国、美国也有其踪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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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当派 |
创建于1056年。十五世纪格鲁派兴起后,原噶当派僧人和寺院,都改宗格鲁派,噶当派从此在西藏社会上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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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迦派 |
创始于1073年,因该教派主寺萨迦寺所在地呈灰白色,故得名萨迦(藏语意为白土)。由于该教派寺院围墙涂有像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花条,故又称花教。萨迦派是元朝在西藏统治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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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举派 |
创始于十一世纪,重视密宗学习,而密宗学习又必须通过口耳相传,故名噶举(藏语口传之意)。因该教派创始人玛尔巴和米拉日巴在修法时都穿白色僧裙,故噶举派又称白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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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 |
创建于1409年,是藏传佛教中形成最晚的一个教派。黄教创建后,相继又建立起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拉卜楞寺,它们与甘丹寺一起并称为格鲁派的六大寺院。此外,黄教还创建了达赖、班禅两个最大的活佛转世系统。 |
活佛转世制度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区别于其他佛教流派最明显的特征。1283年,被蒙古大汗蒙哥封为国师并被赐金边黑帽的噶玛拔希临终前,要求弟子寻找一小孩作为转世灵童继承黑帽,黑帽系底活佛转世制度就这样建立起来了。活佛转世制度创立后,藏传佛教各教派纷纷仿效。据统计,清朝乾隆年间在理藩院正式注册的大活佛就有148名,到清末增至160名。达赖活佛转世系统创建于十七世纪;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出现于1713年。
十七世纪格鲁派掌权后,这种活佛转世的制度成为西藏特权阶层争夺利益的手段。为杜绝大活佛转世中的族属传袭之流弊,1793年清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时,创建了金瓶掣签制度,将其列入“善后章程”第一条,并特制了两个掣签金瓶,一个用于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现存放于拉萨布达拉宫;另一个用于确认蒙藏大活佛、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现存放于北京雍和宫。
国家尊重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的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尊重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1995年,西藏自治区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过金瓶掣签,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和坐床。
西藏民主改革后,经过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批准继任的活佛共30余人。
(摘自《中国西藏 事实与数字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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