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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004年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案件数量
·1998年-2004年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收缴各类盗版制品数量
·中国政府查缴地下光盘生产线数量
·关闭违法集中经营场所
从1999-2001年,文化部历时三年,在全国关闭277家违法音像制品猖獗的集中经营场所,吊销、停业和外迁经营业户8600多家,斩断违法音像制品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流通的主渠道和发行的主网络;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部门检查音像经营单位555368家次,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54亿张(盘),为历年来查缴数量最多的一年。
·把盗版者送上法庭
2003年,文化部门提出“把盗版者送上法庭”的口号。北京、上海、江苏、辽宁、浙江、广东等地相继以非法经营罪、侵犯知识产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罪等罪名审结了100多起刑事案件,真正将盗版分子送上法庭、送进监狱,引起社会强烈震动和反响,对不法分子产生了巨大的威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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