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地 方>>地方快讯--经济
上海大规模退房潮迭起 背后信用危机引人深思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07  | 文章来源: 新闻周报

    近来楼市再起风波:上海出现大规模退房风潮,越来越多的预售房买房人开始采取行动——或拒收房屋,或停止还贷,或走向法庭,而诉求只有一个:退房!愈演愈烈的退房风潮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上海的“退房潮”会否引发楼市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退房潮袭击上海

    备受瞩目的上海退房案终于有了说法:前不久,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应退还房款,收回价格已大大“缩水”的房屋。

    这起近5年来上海首次出现的退房集体诉讼,无疑给宏观调控下渐渐吃紧的开发商亮了一张黄牌,楼市有涨有跌,开发商在博弈楼市、节节抬高房价之时,是否也应该对房价下跌的风险有所预期?

     “现在翠堤的叠加别墅70多万元,联体别墅约90万元,而前期业主有的是以120多万元的高价买进的,短短几个月就损失了20%左右。但这个比例在当前的上海楼市中还不算最高。”

      去年年底,上海地产十强之一的大华公司遇到了大麻烦:它所开发的楼盘“水岸蓝桥”的89名业主,将一份联名解约“通牒”递交给开发商、贷款银行和贷款担保公司,强烈要求退房,并声明将集体停止偿还房贷。一时间,上海楼市“风云”乍起,十几个楼盘先后发生集体退房事件。

    房价下跌是退房风起的真实原因。据称,2004年下半年,水岸蓝桥的房价每平方米还只有五六千元,2005年春节前后,“疯涨”到13000元甚至更高。可到了2005年下半年,楼市宏观调控趋紧,该地区房价最低跌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而且不少房子是带新装修出售。如此一来,买房人房子还没到手,每套价格就“缩水”了三四十万元。

    而40余名地杰国际城的业主要求团退!当初,地杰国际城的房价每一次开盘都要拉一个涨停板,从6200元/平方米开始,第四批已经到了9000多元/平方米。后来,国家抑制炒楼的组合拳打出,地杰国际城第四批的购房者中大多数投机者拿到号后最终都没有买房,很多人放弃了购买权。到了今年10月,新的房源推出,价格只有6000多元/平方米,由此提出退房要求的业主达到了70多户。

    现在翠堤的叠加别墅70多万元,联体别墅约90万元,而前期业主有的是以120多万元的高价买进的,短短几个月就损失了20%左右。但这个比例在当前的上海楼市中还不算最高。一下子把房价调整30%,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诚信失去信心。于是就有数个楼盘掀起了业主集体退房的浪潮。

    因退房要求未获开发商回应,一些业主将联名信送到开发商、贷款银行和贷款担保公司手中,明确表示将集体停止还贷。

    据称,业主们的退房理由当然不能是市场价格,他们找到了交房过程中一些不完善之处。在过去房价上涨期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只会带来索赔的要求,有的业主因房价飙升而不敢找开发商理论;而今房价一跌,业主开始频频借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的麻烦,甚至引发集体退房事件。

    比如说,复地楼盘的业主自称“经过实地勘察发现自己小区的楼盘未达到开发商在广告中的低容积、低密度的承诺”,接下来“同复地集团反复交涉,其都未予理睬……”“我们今年3月购买了万科蓝山小城(查看地图)别墅,但后来才知道周边有异味。”业主抱怨道。该楼盘约1公里处是新亚制药厂,约1.8公里处是罗氏制药厂,几公里外还有个处理居民生活垃圾的企业。

   据称,目前在积极退房的大部分是投资客。这些投资客中,外地人、境外人士占有重要比例,其中温州人就扮演重要角色。可见,在这一轮房价上涨中,投资客,尤其温州人和外资投资客,对炒高房价“居功甚伟”。

    在要求团退的业主中,很多人把自己的行为叫做“维权”。有趣的是,不少律师并不认同他们的观点。房产纠纷的裁定标准都是以合同为准。一般来讲,只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隐患等情况,购房者才能成功退房。并不是所有的瑕疵都能成为退房的正当理由。

    对于买房人来说,买了房子以后房屋价格的涨跌应属于商业风险。这种风险是随着购房合同的生效就从开发商转由买房人承担了。除非开发商在销售房子时曾对前期业主做出“购房保价”的承诺,但“购房保价”必须写进合同。

    如果合同上没有这一款,前期业主在法律上很难要求开发商补贴或赔偿房屋的跌价部分。另外,“购房保价”条款可以承诺,若在短期内房价下跌,将补足原先购房者差价。但这并不是房产商的义务,也非房屋买卖的普遍规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