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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贷律师费将由银行付 消费者担心银行转嫁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24  |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从今天起,消费者购房时不用再为银行请来的律师承担高额的律师费。昨天,市消协、市律协联合北京银行业协会发布公告称,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将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即:银行委托的律师将由银行付费。

据了解,其实过去的房贷律师都是银行请的,因为消费者完全没必要在申请贷款时,还要自己请律师审查自己,这也就意味着,今后房贷律师费将由银行掏。

从8年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开始时,银行就设置了不合理规定:消费者购房时,银行请来律师审查消费者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以规避银行的风险,而这笔律师费却要由消费者承担。

这个规定一开始就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市消协认为,“银行请律师帮助审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其目的在于为银行规避风险。律师既然是为银行服务,那么银行就应该支付相关费用,不能将收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为此,市消协多次与市律师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和14家银行进行沟通与协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决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终结施行了8年之久的“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却向消费者收取律师费”的现象。

新闻背景

公告出台过程几经波折

消费者为银行掏律师费的情况很早就引起了消协的注意,消协也一直为取消这一不平等条款奔走呼号。

去年12月初,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时,再次呼吁银行在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不能将律师费转嫁给消费者。

去年12月11日,市消协与市律协、有关律师就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律师费等问题举行了专题会谈。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的负责人称,这一问题也引起了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关注。市消协和市律协当天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律师费应谁请谁掏钱。

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消协、北京市律协有关负责人找到北京银行业协会,与该协会负责人以及在北京市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14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就律师费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

昨天,三家协会联合发出公告,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终结了这一不合理现象。

各方反应

消费者

担心银行用别的方式转嫁

消费者都支持取消律师费。但同时,也有人担心银行会将律师费转嫁到其他项目上。昨天,一位姓孙的消费者说,她2006年购房时就被迫掏了1400多元的律师费,“但根本就是瞎弄,一点用都没有。”孙小姐表示,虽然现在出了这个公告,但银行是否真的取消这笔费用让人担心,“银行会不会把这笔费用转移到别的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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