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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向购房律师费开战 鼓励消费者保留证据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24  | 文章来源: 新京报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昨日做客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时透露,明年消协将会针对商品房购买中的律师费问题有所“动作”,并鼓励消费者保留好收据以做诉讼用。

    访谈中针对购房者在购房时向开发商交的律师费,张明表示,这是一种霸王条款,交律师费是银行和开发商两个主体共谋。

    张明对此分析,银行请律师帮助银行审查贷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还贷能力,这笔钱应该由银行来出,但银行让开发商去代收,把这笔律师费分解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开发商不愿意得罪银行,双方利益的一致,就把这个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张明表示,银行应该诚信服务,明年消协要开始在律师费上要有所动作,主要考虑跟有关部门一起,先从行业自律开始。张明建议,如果哪个消费者可以勇敢地站出来,请保管好收据和其他的证据。消协法律知识中心将帮助公开诉讼,有一两个案子来作为突破点。

    张明还透露,对于房子、汽车等消费品,消协正在积极推动纳入正在调研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法规明确予以保护。(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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