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地 方>>经济资讯>>地方经济
南京:开发商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现象在楼市蔓延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16  | 文章来源: 新华日报

记者近日采访时了解到,开发商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正在楼市蔓延,而且越是热销的楼盘,在贷款的问题上越是强硬。

南京城中一家楼盘的销售人员称,他们与某家银行签订了独家贷款协议,因此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需要购买该处楼盘,只能办理普通商业贷款或一次性付款。河西一家新盘也告知购房人,不接受公积金贷款。销售人员透露的原因是,因为楼盘卖得非常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将组合贷款作为一个促销手段来使用,而且有银行在售楼处做现场服务,商业贷款办起来又方便又简单。

在销售前就告诉购房人不能贷公积金还算好的,有购房人在已交纳2万元定金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开发商才告知,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当购房人因此提出退房时,开发商却以购房人“违约”为由,声称如果退房,定金肯定是不能退的。这让购房人更是“骑虎难下”。

对购房人而言,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因此,支取公积金还贷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目前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出1.26个百分点,以一笔20万元10年期的住房贷款为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利息3万多元。

对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太复杂,时间长,且要等到房子封顶之后才可以办理贷款手续,回款太慢,意味着将增加开发商的融资成本。

按国家规定,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一样,也是在楼盘封顶之后才能办理的,为什么开发商就不认为到款慢了呢?一位掌握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个中原因。原来,目前部分开发商和银行达成默契,不等楼盘封顶就开始商业贷款,这样一来,开发商面临的资金压力可以大大减缓。对于银行而言,商业贷款利息比公积金贷款高,购房人的商业贷款会为其带来比较稳定的收益,故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不是太高。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陆世平对开发商所称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复杂、贷款发放周期长的说法,明确表示不同意。“如果资料齐全,正常办理的话只需要几个工作日,只要送件过来,我们当天就会审。”他同时表示,开发商不应剥夺贷款人享受公积金贷款好处的权利,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当然,万元以上楼盘和别墅是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

开发商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涛认为,在目前楼市旺销的背景下,开发商对客户付款方式做出一定限定,这表明了卖方优势地位,此举单方面强加给购房人,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目前尚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不能指定银行办理按揭业务,也没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接受公积金贷款。

不过,他提醒说,如果是在认购后开发商才告知,或在认购合同中未把付款细化要求体现出来,导致买卖双方纠纷,而之后双方又无法达成进一步约定的,购买方付了定金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定金并加付同期银行利息。(记者 汪晓霞)

相 关 新 闻
· 北京新限价房售价下周揭晓 本市户口拆迁户优先
· 沪深股市周五先抑后扬 两地股指均有微幅上涨
· 房价猛涨 调控声急 上海楼市已走到"十字路口"
· 建筑节能风暴即将席卷楼市 落实关系业主钱袋子
· 楼荒真相:地方、开发商、购房者、数据各方博弈
· 大跌时微跌大涨时猛涨 看仔细50只抗跌明星股票
· 与调控目标反向而行 70大中城市房价创18月新高
· 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开禁" 品种仅限开放式
· 广东东莞逐渐丧失吸引外商优势 面临着转型阵痛
· 车船税与交强险捆绑淡化了税收的神圣
· 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最高上浮108% 最低44%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