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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况
区域环境噪声 全国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378 个市(县)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的城市有19 个(占5.0%)、较好的城市241 个(占63.8%)、轻度污染的城市111 个(占29.3%)、中度污染的城市6 个(占1.6%)、重度污染的城市1 个(占0.3%)。
112 个环保重点城市(未包括遵义市,以下同)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47.0~62.7dB(A)之间,等效声级面积加权平均值为54.5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的城市78 个(占69.6%)、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的城市32 个(占28.6%)、处于中度污染水平的城市2 个(占1.8%)。
与上年相比,可比的111 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超过1dB(A)(含1dB(A))的城市有17 个;城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超过1dB(A)(含1dB(A))的城市有1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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