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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专栏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18  | 文章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006年5月26日~27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广州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周生贤局长就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向全社会作出“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承诺。

2006年,建设单位共报批国家级建设项目820个,国家环保总局受理环评报告书(表)761个,批复环评报告书(表)633个,对163个环评报告书(表)不予批准或缓批。受理规划环评工作方案48件、报告书18件,审查完成15件规划环评报告。在内蒙古、大连等5个规划环评试点的基础上,新启动11个规划环评试点。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共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339个(工业类229个、生态类110个),办理完成环保验收手续的有225个项目(其中工业类项目147个,生态类项目78个)。对43个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项目采取了限期整改措施。

开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单位资质全面考核和乙级单位资质延续工作。2006 年,经审查,全国201 家甲级单位中,拟准予167 家(占83.1%)为延续甲级资质的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34 家(占16.9%)。对全国733 家申请资质延续的乙级评价单位,确认了第一批582 家合格单位。

组织开展了“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工作,通过初评、复评、审议、公示,评选出“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等10 个获奖工程。

全国化工石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对近年来审批、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 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风险排查,其中国家级项目127 个,总投资4459 亿元;省级及以下项目7428 个,总投资5693 亿元。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分别对3794 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49 家存在严重环境风险的企业实施搬迁。经统计,排查后7555 个项目新增环境风险投资140.5 亿元。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对现行指标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创模”水平,规范“创模”工作。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江苏省南通、通州、宜兴、泰州、句容、徐州市,浙江省湖州、义乌、诸暨市,山东省即墨、平度、寿光、临沂、章丘市,广东省广州、肇庆市,福建省泉州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湖南省常德市,辽宁省瓦房店市进行了创模考核验收。

2006 年,天津、马鞍山、廊坊、南通、湖州、肇庆、泉州、宜兴、即墨、平度等10 个城市和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庆市北碚区等2 个直辖市城区先后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称号。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扬州、太仓市等3 个模范城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至2006 年底,全国共有63 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5 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ISO14000 国家示范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无锡新区、青岛新天地工业园区(静脉产业类)、山西安泰集团、张家港保税区、绍兴袍江工业区、日照经济开发区、昆山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规划,目前已有25 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峨嵋山风景名胜区、四川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黄山风景名胜区为ISO14000 国家示范区。截止2006 年底,全国已有31 个区域获得ISO14000 国家示范区称号。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授予6 家企业“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到2006 年底全国已有38 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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