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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气候与自然灾害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18  | 文章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风雹】 2006 年,中国大风冰雹、龙卷、雷电等局地强对流天气频繁。据统计,全国有1200 多个县(市)次出现冰雹或龙卷风,降雹次数比常年偏多,风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常年偏重。

【低温冻害/雪灾】 2006 年,全国因低温冻害和雪灾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近500 万公顷,与常年相比,受灾面积偏大,损失偏重。

【大雾】 2006 年10 月30 日,江苏省京沪高速公路高邮段,因大雾发生50 多辆汽车连环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50 多人受伤,3 人死亡。11 月19~20 日,辽宁、河北、京津地区、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出现大范围的大雾天气,其中辽宁、河北、山东的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200 米,导致辽宁省多条高速公路瘫痪或封闭,京沈高速公路发生多起车祸,4 人死亡;首都机场600 多架次航班延误;此外大雾天气还造成呼吸道疾病患者明显增加。

【空间天气】 2006 年12 月5~16 日,太阳连续发生强烈爆发事件,这是1957 年以来太阳活动低年中最剧烈的一次。受其影响,中国多次出现长时间、大面积短波通讯信号衰减和中断,电网中出现较强附加电流,国内外卫星工作多次失常。

地震灾害 2006年中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1次,6~7级地震4次,5~6级地震29次。大陆地区14次,海域及台湾地区20次。

2006年,中国大陆地区有9次地震成灾事件,共造成约66.69万人受灾,受灾面积约7168平方公里;死亡25人、重伤34人、轻伤170人;造成房屋546808.4m2毁坏,93966.9m2严重破坏,3376644.9m2中等破坏,987092.7m2轻微破坏。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亿元。

地质灾害 2006 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02804 起。共造成人员伤亡1227 人,其中死亡663 人,失踪111 人,受伤453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2 亿元。

2006 年,地质灾害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除北京、上海和宁夏外,其他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主要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其中滑坡发生数量最多,占全国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86.1%。缓变性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入侵等。

2006 年,全国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受台风影响严重的中南和华东地区,其中湖南、广东、福建、江西和广西五省(自治区)共发生地质灾害100576 起,占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7.8%。

海洋灾害 2006 年是中国海洋灾害的重灾年。全年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和海啸等灾害性海洋过程179 次,与上年基本持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8.45 亿元,较上年减少约114 亿元;死亡、失踪492 人,较上年增加121 人。

风暴潮灾害(含近岸台风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17.11 亿元,死亡(含失踪)327 人,为2006 年的主要海洋灾害;海浪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34 亿元,死亡(含失踪)165 人;海啸事件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措施与行动

【气象灾害预警预报】 2006 年,中国气象局气象中心和各地气象台加强沙尘暴预报、森林火险气象服务、暴雨洪涝预报预警、台风气象预报预警、干旱气象服务、交通环境气象服务,不断增强预报预警的准确性,提高气象服务质量。

【地质灾害防治】 2006 年12 月8 日至2007 年2 月10 日,中组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联合开展了“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提高了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基层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群测群防能力。落实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省(区、市)和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州、市)和县(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部分地区组织开展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继续共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震灾预防与应急救援】 2006 年,中国地震局印发了《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6 个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域,建立了协作区域地震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2006 年,中国地震局在云南墨江等地震后派出7 批国家级现场工作组,会同云南等省级地震局派出约200 多人次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协助震区地方政府抗震救灾。2006 年5 月27 日,印尼日惹发生6.4 级地震,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救援队派出40 名队员赴印尼灾区开展救援行动。共救治3015 名伤员,对50 个村镇开展抽样调查,向印尼政府提交了全面的灾评报告和恢复重建建议,前后历时18 天。

【灾区防疫与卫生应急】 自2006 年8 月1 日起,实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网络报告,提高了灾区疫情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性。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了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卫生部还建立了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技术保障和物资保障机制,组建了12 支国家级救灾防病医疗与卫生防疫应急队伍,完成了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全年共向受灾省份划拨约4479 万元救灾防病经费。

注:本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除行政区划、国土面积、地震灾害外,均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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