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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总结黑砖窑事件三教训 将建立长效机制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27  | 文章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6月26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暨督查工作。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会议上提出,要在前一段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农民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努力建立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监管机制。

事件暴露出三大教训

“黑砖窑”事件在国内外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于幼军说,造成这一事件和这类问题有深层次的原因和教训:

一是暴露出山西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依法监管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注意力和监管工作主要在城镇和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矿山、小砖窑、小工厂等劳动用工问题疏于管理,基本处于失察和失控状态。

二是暴露出山西省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村干部甚至包庇纵容黑窑主,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这些村级组织和干部没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耽误了打击犯罪分子和解救受害农民工的时机。

三是暴露出一些党政企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和重大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在26日的会议上,省政府明确提出,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4日至6月26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清查、解救、打击行动。第一阶段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从6月27日至7月13日)对前一段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按既定部署扎实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山西省将组织11个督查组对各市、县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将主要围绕打击、解救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开展,要督查涉嫌刑事犯罪的“黑窑主”、“黑中介”是否被追究法律责任,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无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等,并在全省范围特别是农村地区开展非法劳动用工的清理整顿,“不漏掉一个死角”。

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今后加强各个方面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形成合力建长效机制

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各部门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研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更好服务广大农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地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建立包括就业服务、用工规范、执法监察等内容的长效机制。国土、经委部门要深入研究对砖窑的管理办法,“堵”、“疏”结合,实事求是地对粘土砖的生产使用等问题提出意见。工商部门要认真研究打击取缔无证企业的办法和措施。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城乡流动人员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打击拐骗、强迫农民工劳动、非法使用童工和智障人员等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办法和措施。(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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