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地 方>>时事聚焦>>政策信息
江苏水价今明年上调 加价金额主要用于污水处理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07  | 文章来源: 现代快报

太湖水污染再次敲响生态警钟。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乃至今后几年全省价格工作的重点。其中,提高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是整治水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污水处理费一旦调整,全省自来水的到户价格也将随之提高。

污水处理费全面提高

目前,自来水价格主要由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供水价格等5个部分组成,污水处理费是其中的大头,所收资金主要用来治理和改善水环境。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发出的通知,今、明两年将全面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2007年底前,将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1.3~1.6元/吨,2008年将苏中、苏北地区提高到1.0~1.2元/吨,同时,在污水处理费中必须提取不低于0.20元/吨用于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目前,江苏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四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1.10~1.15元/立方米,南京综合平均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245元,其余各市为0.80~1.00元/立方米。这意味着,各地自来水的价格在今、明两年,还将有0.20~0.45元左右的涨幅。据悉,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还有0.60元左右的上调空间。

对高耗水者实行惩罚性水价

与此同时,江苏省把城市供水价格分类优化为生产类、生活类和特种类三个大类。为了减少水环境污染及浪费现象,江苏还将扩大不同水源及各类用水之间水资源费和用水价格的差距,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大幅提高其用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适当拉大阶梯式水价各级水量间的价差;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政策,扩大超定额用水加价幅度,并将加价金额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而针对现行征收的水资源费,省物价局和水利厅等部门将一同出台方案,废除各地自行出台的减免政策,确保足额征收、规范使用。

督促并优惠使用再生水

为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对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户,有关部门将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政绿化及景观使用再生水的,还免征污水处理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物价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指导各市合理确定中水再利用价格政策,督促部分市尽快制定中水价格,引导工业、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记者 郑春平)

相关新闻

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为了加强太湖流域的水环境整治,今年将开展太湖流域COD排污权有偿取得的政策研究。省物价部门将加强与相邻省市环境价格工作的协调,在参考邻省市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太湖流域COD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该项工作已开始调研,12月底前出台政策。(记者 郑春平)

 

相 关 新 闻
· 北京公安治理黄牛出<意见> 黄牛们"心里发毛"了
· 北京机关集资建房被叫停 批准集资建房要被究责
· 深圳年底前全面推行居住证制 卡内存有社保信息
· 杭州纪委等部门出新规:官员酒后驾车将影响仕途
· 深圳出新规:乙肝病毒检查不得列入体检常规项目
· 用"规范化学校"来取代 广东中小学不再分等级
· 京数字电视遇垄断壁垒 高清频道每月收费120元
· 清华大学今年起提高新生奖学金 各省前5名奖2万
· 京西站交警上岗前禁吃大蒜等食品 以免熏倒乘客
· 北京下周起清理地铁内乞讨、贩卖等不文明行为
· 哈市规定:公职人员购买和使用假证将受党政处分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