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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我省将陆续对奥运前及奥运期间进入北京的机动车辆,办理全国统一的奥运环保合格标志。7月1日起,凡未取得奥运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禁止进京。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有关要求,今年7月1日到9月20日,国家将对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在上述时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环保合格标志的核发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
据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规定时间内,我省机动车如需进京,则应到省环保局核准的18家奥运期间进京车辆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环保部门发放奥运环保合格标志。此标志的核发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奥运期间进京车辆检测机构,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对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并检查是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其次,进行尾气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第三,外观检验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由当地市级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