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4月6日,清明大假的第三天。一则关于“的哥”的新闻,再次出现在蓉城各大媒体的版面,引起街头巷尾的热议。
这一次新闻的焦点不再是为大家熟悉的“份儿钱”,而是一个车中睡觉的“的哥”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横灾。昨日凌晨,成都太升北路府河人家门口,服务公司的的哥陈某将车停在车道外侧后,靠在椅背上睡觉,一辆黑色本田迎头冲过来,将出租车撞得转了180度,这起车祸共造成包括陈某在内的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据成都商报《的哥停车小睡本田飞来夺命》)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实在为陈师傅喊冤。的哥跑通宵,难免也有犯困的时候。趁着生意清淡,将出租车停在路外(距道路有10米左右),小憩一会。没想到,静止的出租车竟被逆行的本田撞得个面目全非,的哥师傅在睡梦中死于非命。尽管当时路边整齐地停放了上百辆出租车和私家车,但是很不幸陈师傅的车被“马路杀手”选中。
酒后驾车的肇事司机成为众矢之的,市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愤怒、谴责和鄙视。诚然,这种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乃为整个社会所不容。但是,除愤怒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笔者思考:一方面,我们应该从道德、法律等方面强化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机制,以此形成整个社会的强大约束力。由己及人,最终作用于全社会,共同坚守、维护、矢志不渝的坚持这份“驾驶契约”,将“马路杀手”尽可能减少到最低。另一方面,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划拨专项资金和土地,建立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用于出租车司机停靠休息,为的哥的姐们创造良好休息环境,解决他们休息难、吃饭难、如厕难等问题。试想,如果这次陈师傅是在固定而安全的休息场所而非路边打盹,是否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呢?当然,既成事实不能扭转,发生了,就无力挽回。我们面对并审视今天的悲剧,是为了明天能不重蹈覆辙。
记得就在几天前,成都市交管局局长李建伟和30名出租车司机代表面对面时,就有的哥倒苦水,“的哥们在不影响交通的中小街道上临时停车方便一下,或吃个盒饭,能不能不处罚?”而李局长也当场拍板:“出租车司机如果是因为吃饭、上厕所的原因,在不影响交通的街边临时停车,一律不处罚,只给予提醒、教育就行了!”我想,下次的见面会,“的哥们能否安心打个盹”应该提上议程了。(宋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