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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等6省整改土地违法问题 10人被追究刑责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29  发表评论>>

本报讯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去年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海南、山东等6省发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纠正整改,截至去年底,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8)称,去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根据媒体披露、群众举报、实地巡查等所掌握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9个省(区、市)、66个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

截至去年底,共有183件违规违法行为被清理,罚款6475万元,复垦耕地面积2126公顷,行政处分65人,党纪处分21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

公告显示,被发出整改意见的6省包括海南、浙江、河北、山东、吉林和贵州,其中涉及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法用地、河北石家庄公安干警圈地建别墅等7件土地违规违法案件。

■ 新闻链接

7件土地违规违法案件

1 海南省海口市和文昌市存在严重“以租代征”问题。

2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法用地问题。

3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干警在农村圈地建别墅问题。

4 吉林省东辽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存在违规设立经济开发区和“未批先用”等问题。

5 山东省茌平县信发铝电集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6 山东省德州市违规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

7 贵州省凯里市违规调整基本农田的问题。(吴鹏)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柴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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