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强调,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根据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等。
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暂行规定
据《吉林日报》报道,吉林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法制办和省记协依据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要尊重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保证新闻报道包括舆论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工作方便。新闻工作者进行的正常采访活动,属于职务行为,各级组织和基层单位,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封锁消息,不得拖延推诿,不得扣压证件和采访设备,严禁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威胁人身安全等行为,更不得对新闻工作者实施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