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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传媒业大事记(9月)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19  发表评论>>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在“新闻事业”部分以推进新闻媒体建设、加大对重点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办好新闻网站和发展新兴传播媒体为重点提出:扶持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成为拥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竞争力的优势媒体,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加大对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不断改善硬件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业务的改革,促进零售工作,扩大覆盖面。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党报、党刊和电台、电视台的发展。扩大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基础设施规模,拓展即时通信、博客、播客、聚合新闻服务等业务领域,实现多渠道、全方位新闻信息发布的技术调整和业务整合,提升技术应用水平和业务保障能力。形成若干个与我国地位相称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综合型网络媒体集团,争取其中一到两家重点新闻网站进入世界前列。规范网上新闻信息源的转载和非新闻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建立市场化供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主流媒体在信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IP电视、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丰富内容,创立品牌,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的规范管理,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坚持正确导向,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积极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

中国报业的调整与转型

第9期《中国报业》解读2005全国报业基本数据,认为中国报业近15年来有三次增长周期。第三次增长周期始于2000年,2004达到本次增长周期高峰,日报化和厚报化是这一时期的显著标志。从2005年数据看,日报化和厚报化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

根据5年来的报纸出版总量,在均期印数相对稳定情况下,报纸迅速变厚,总印数、总印张在2004年达到高峰,2005年增幅急剧放缓。而全国性报纸均期印数、总印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全国性的工青妇农少等对象类综合性报纸均期印数、总印张出现少有的负增长,总印数连续3年增幅放缓”。行政化的办报模式已与报业改革发展形势严重脱节,行业专业报普遍进入转型期。省级报纸从前几年不计成本追求发行量、扩张版面,转向注重质量效益,粗放型模式开始扭转。

富士康事件

6月15日、22日《第一财经日报》先后刊登记者王佑采写的报道称台资富士康科技集团(连续数年位居中国出口额第一大企业)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7月10日富士康法人公司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当事记者和编委索赔3000万元,要求法院查封、冻结当事人个人财产并获执行。8月下旬经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关注。9月3日,富士康科技集团与第一财经日报社达成和解,发表联合声明,互致歉意。《南方传媒研究》第五辑刊傅剑锋文提出,第一财经日报王佑报道“是一个完全丧失基本新闻规范的报道”。“完全的网上采访使她没有办法证实QQ投诉者是否为富士康员工”。“目前中国媒体的炒作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多数讨论,都是建立在信息披露极度有限、核心事实疑点重重的基础上的,报道是否失实的核心问题也无法得到求证”。

国内首份中文卫星报

《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9月7日《天津日报》开通国内首张中文卫星报,实现全球36个国家和地区同步发行。解决报纸出口传统订阅方式中,对个人读者缺少供应渠道;时效性差,覆盖面窄,影响力弱;订购不灵活,无法做到按需供应等弊端。目前中国报纸进入卫星传输系统的只有《Ching Daily》、《Shanghai Daily》和《China Business Weekly》3份英文报。

禁止有偿促销征订报刊

新华社报道,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要求①报纸出版价格、报刊出版日期要确定;②核算公布报纸最低价格——组织都市类报纸采取同城议价、同行协商的形式核算、公布报纸最低价格,或根据报纸直接成本的适当比例确定报纸的最低价格,适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③广告价格公开透明——明示广告折扣,广告收入按照明示如实入账;不得以商业贿赂的形式进行报刊发行和报刊广告经营;禁止广告赠版,禁止有偿新闻和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④禁止有偿促销征订报刊——不允许给征订(含零售)对象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和有价证券,也不允许以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赠送广告等形式变相进行有偿促销。⑤统一核查公布发行数字——委托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对北京、广州、成都等11个城市出版发行的都市类报纸统一进行发行量认证。

我国暂不办免费报纸

9月1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我国目前报业市场、广告市场以及城市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看,都存在不成熟、不规范的情况。考虑到我国报业现状及发展,决定暂不办免费报纸。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处长陈丽说2004年上海开办的《I时代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报纸,是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地铁运营公司共同合作的,实际上由地铁公司购买后作为增值服务发放给乘客,和一些大企业给他们的员工订阅报纸差不多。

法官未经批准不可接受采访

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发布体制正式建立。重大事项将统一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未经批准,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议论。

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新华社制定的“办法”规定,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新华社批准,并由新华社指定的机构代理。外国通讯社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发展新闻信息用户。除指定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代理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信息有选择权;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应当与指定机构签订订用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订用、编译和刊用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国内用户使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时,应当注明来源,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未经新华社批准发布新闻信息的,未经新华社指定机构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的;擅自经营、代理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的;擅自直接编译、刊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的,将由新华社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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