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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于2003年,经历了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普及三个阶段。经过四年来的实践,截至目前,有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10个,自办4个,覆盖了全市14个县(市)区,全市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3%,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覆盖。
2003年,唐山市在迁安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6年新增丰南、丰润、滦南、乐亭、遵化5个省级试点县(市、区)。2007年又新增滦县、迁西、唐海、玉田4个省级试点县。2004年丰南区政府自筹资金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决定除省级试点外的其他各县(市、区)由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补贴,也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6年底,全市参合农民共有162.59万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费用13255.55万元,住院补偿14.88万人次,补偿总费用10586.15万元,补偿万元以上的506人。合作医疗总基金使用率为74%,大病统筹资金使用率为78%。
2007年,全市的10个试点县(市、区)共有农业人口453.3万人,参合农民420.3万人,平均参合率为93%。农民个人缴费6489.4万元。对11.14万五保户、贫困人口及孤寡老人、烈属、三级甲等以下荣军、带病回乡军人等全部由民政部门资助参加了合作医疗。各县财政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分别为2599.82万元、1953万元,已于3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1月1日起开始启报。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卫生部和省领导多次来视察。迁安市被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丰润区被评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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