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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新疆将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129万农村贫困人口受益。至此,新疆城乡所有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今天上午,自治区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在会上指出,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新疆反贫困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农村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杨刚强调,要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求,适当考虑水、电、燃料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低保对象;要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要管好用好低保资金,确保按时拨付、合理使用;要做好制度衔接配套,切实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他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村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就农村低保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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