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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世界遗产的申报周期是18个月,即从每年的1月到次年的7月。
共分五个步骤:
1、形成认为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预备名单,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所申报遗产的提名;
2、世界遗产中心核实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世界保护联盟派出专家实地考察,评估保护与管理状况,然后回去编写评估技术报告,评价提名地是否具有“突出普遍价值;
4、世界遗产中心核实评估情况,给出推荐意见或要求成员国进一步提供材料;
5、世界遗产委员会用表决方式作出最终决定:将该提名地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推迟考虑,视更深入的材料而定,或决定不将其列入名录。
其最终结果在每年7月的世界遗产大会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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