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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3日,举行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乌兰夫同志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讲了话。他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新的历史时期,东、西部的蒙古族同志们,在这里能谈自己的自治和民族如何解放问题,对内蒙古解放运动史来说,是有着深远历史意义的。我们只有站在为内蒙古共同利益的一个立场上去争取,去努力,任何问题都是不难解决的……”最后双方代表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上签了字。
“决议”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的领导地位,指明了内蒙古解放的方向和道路,并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决议”规定: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而不是独立自治。蒙古民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帮助下,才能获得解放。在目前形势下,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关。
“决议”的贯彻,在内蒙古出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统一开展自治运动的新局面,这是内蒙古历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折,它解决了内蒙古革命的领导权问题,实现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结束了内蒙古长期分割的局面。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47年2月14日,中国共产党派云泽(乌兰夫)同志率领自治运动联合会的一部分领导人员抵达王爷庙。3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召集自治运动联合会和兴安省工委负责人开会,研究了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问题。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在王爷庙胜利召开,来自东西蒙的392名代表出席了大会。大会由乌兰夫同志主持,西满分局派张平化参加会议并致贺词。乌兰夫在报告中指出:“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是内蒙古人民数百年奋斗的结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结果,我们的自治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给国民党反动派在政治上以沉重打击。只有全内蒙古各民族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粉碎蒋介石进攻,才能取得自治运动的彻底胜利。”大会通过了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通过了撤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兴安省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决定。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博彦满都当选为临时参议会议长,我也被选为临时参议会议员。大会向中共中央发了致敬电。毛主席、朱总司令复电说:“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古同胞,在你们领导之下,正在开始创造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祝贺你们的胜利。”这个电报给内蒙古各族人民以巨大的鼓舞。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实现了蒙古民族多年来渴求民族解放的愿望,增强了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的团结,为包括尚未解放的地区在内的全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树立了榜样。1947年7月,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在东北局、西满分局领导下,同有关省委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进行民主改革,改造与建立基层政权,改善人民生活,全力以赴支援前线,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和打击了敌人,为解放整个内蒙古地区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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