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地 方
申请绿色食品注册商标保护 把烟台大樱桃打造成名牌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连日来,《大樱桃为何卖出“萝卜价”?扎堆上市本地厮杀》见报后,引起不少人的关注。昨天,一位农业方面的专家致电记者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想让烟台大樱桃走出烟台,必须像经营工业产品一样,通过申请绿色食品,注册商标保护,精心将烟台大樱桃打造成农产品名牌。

由于烟台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理小气候,烟台大樱桃一直是代表烟台水果特色的“奇珍异果”而为外人称道。但是,烟台大樱桃在经营上一直比较粗放,从生产、采摘到市场营销,都没有能够向对待工业产品一样去用心地经营和包装。一到扎堆上市季节,大樱桃便漫山遍野,但孰优孰劣,只能靠感观目测,无法从商品标识去区分。今年在烟台大樱桃还未下树时,就有人将泰安产的大樱桃拉到烟台,冒充烟台大樱桃对外批发、销售,严重影响了烟台大樱桃的声誉。

大樱桃生长期短,虫害少,生长期间基本不打药,从某种意义上讲,烟台大樱桃本身就是天然无公害水果。但是,在市场营销上,光靠自己吆喝还不够,还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一来提高果实的内在品质;二来提高烟台大樱桃的对外知名度。记者昨天从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获悉,目前,烟台已拿到证书的大樱桃绿色食品企业只有两家:一家是烟台格润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另一家是山东招远金珠实业总公司。另有5家正在申报。不难看出,烟台大樱桃绿色食品认证还仅停留在企业行为上。

商标注册也是“凤毛麟角”。个别企业为了将水果更好地出口,将大樱桃进行商标注册。对此,有关人士认为:烟台大樱桃不论是搞绿色认证,还是搞商标注册,都应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统一用“烟台大樱桃”的名义为最佳,有关部门更应当采取积极举措对这一工作加以推进,最终让烟台大樱桃拥有自己的商标和“绿色食品”标签,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提高果农收益,提高烟台大樱桃的商品附加值。

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目前烟台苹果已经是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而烟台大樱桃有关申报的公示也已到期,不久将正式成为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挖掘烟台大樱桃的商品附加值可谓正当其时。

来源:烟台晚报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