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自由”的底线:
1.当事人自愿2.私密场所3.成人之间
■“性理想国”:
法律惩罚有罪的性(如强奸),道德反对有错的性(如婚外性、乱伦),其他均属于公民自由权利
■中山大学成立“彩虹社”,符合宪法,是一个进步
李银河一提“性权利”,人群就莫名兴奋。反复出现的景象是——大家纷纷陷入自言自语之中,赞者自赞,贬者自贬;明明非常自我,但又都觉得自己正在关爱他人。此情此景之下,李银河的话几乎句句被热炒,却又拳拳都打空
接受采访时,她神情散淡,努力把身体埋进沙发里;她说话时轻风细雨,似无斗志。然而她的观点却一如既往地坦白直率。
她就是李银河,一个以提倡“性权利”而闻名遐迩的社会学家。即便如此,她似乎仍然难以坦然地说出“性交”这样的词汇,而往往代之以“那个东西”。
年轻时她怀疑过爱情,曾写道:“爱也许是人对自己的一种欺骗,是一种奇异的想象力造出来的幻影。”
现在,她坚定地对记者说:“我只信一对一的,与爱结合的性,与性结合的爱。”
吃饭第一,“性快乐”其次
记者:5月中旬以来,你在中央电视台、江苏省电视台、凤凰卫视、凤凰网等公众媒介频频露面,引爆关于“聚众淫乱”、“淫秽品”、“换偶”、“多边恋”是否合法或合理的巨大争议。是什么使你充满表达的冲动?
李银河:我一直在做性的研究,但一直没有人注意。1989年,我开始研究同性恋,出了第一本书———《关于同性恋的报告》,1991年在香港出版,次年又在内地出版。当时没多少人呼应,原因可能是媒体报道有所限制吧。
最近,包括中央电视台等众多媒体都来采访我,我想可能是媒体想推动什么吧,比如中国性自由。媒体尺度变宽是引起讨论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我觉得这个话题背后有一定的社会需求,现在至少一部分中国人已经有条件“饱暖思淫欲”了。“食色,性也”,“食”是追求生存的欲望,而“性”是追求快乐的欲望。如果温饱尚成问题,那么“性”怎么可能成为当务之急?更别说“换偶”什么的了。
记者:很多中国人温饱尚成问题,现在讨论“性快乐”是否奢侈?
李银河:是,奢侈。在中国,温饱存疑的不下几亿人,他们根本不能奢望谈论这些,这也是一种“性不平等”,有些弱势群体甚至得不到性,更谈不上“性快乐”了。讨论性文化,城市和农村还是应该分开谈。追求“性快乐”的基本上还是城市人。就算在城市,下岗工人首先考虑的问题还是衣食住行,而不是“性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