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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十一五”:发展文化事业的新综合与新视野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2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三)数字化推动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电子消费终端发展迅猛,新娱乐时代来临

在2006年《文化产业蓝皮书》的总报告中,我们以“三网融合将重新打造产业链条”作为文化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2006年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的战略任务,四大文化产业推进项目都与数字技术相关,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战略高度关注新兴文化产业,进一步证实我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我国广电业在完成基本覆盖后,继续沿着“数字化”的基本路线,推动增值服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05年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28亿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量为397万户。2006年上半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数量进一步发展到13亿户,有线数字用户增至650万户。到2006年底,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估计会突破1000万户。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新增电话用户97281万户,继续了“十五”以来每年增加1亿电话用户的发展势头,其中固定电话用户3867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8604万户;我国电话装机总数达到743861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达到27部/百人和303部/百人。2006年1~9月,全国又新增电话用户68609万户,其中固定电话18861万户,移动电话49748万户。因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约4亿家庭电视用户、8亿电话用户,覆盖多种消费人群的终端体系。

如何评估这一形势?广电业和通讯业汇流集中反映了三网合一的大趋势,数字化是主流,目前主要涉及广电领域;宽带和移动是两大技术突破口,随着3G手机商用进入倒计时,三网合一的技术目前最可能在通讯领域得以突破;内容的应用是根本,目前正处在巨大变革的前夜。广电领域有带宽和内容优势,但是体制性障碍有待克服,“数字平移”正在进行,商业模式有待形成。通讯领域有市场竞争优势,显示出技术创新、内容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热络景象,可能引领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2006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第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披露,我国的网民人数、上网计算机数分别达到了12300万人、5450万台,与200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94%和195%。此报告还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宽带上网网民人数为7700万人,占网民总数的近2/3,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00万人,年增长率达453%。宽带上网的计算机数也在迅速增加,已达到2815万台,占上网计算机数的1/2强。这些数字足以表明,中国互联网的宽带时代已经到来。

而最为醒目的发展动向还是网络的应用,以及新型数字内容产业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的出现。CNNIC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有约1500万人经常使用网络教育,2500万人经常使用网上招聘,经常上网购物的人数为3000万人(与2005年同比增长50%),经常使用博客的人达到2800万(而2005底的调查结果显示还只有大约1500万)。这些发展动向说明,数字化传媒手段的普及正在启动数字内容的应用,网络技术正在生产出符合其自身特点的、“产消合一”的内容生产和消费方式,新一代“生产消费者”已经出现,“新娱乐时代”已经来临。

“新娱乐时代”以“全民DIY”DIY是“自己动手”的英文缩写。为基本特征,打开了文化内容生产的新空间。2006年初,一部名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短片,通过网络的传播,“恶搞”了陈凯歌执导的电影《无极》,在网民中引起巨大反响。这个事件的标志性意义在于:无数的普通人发现,他们具有与“精英”同样的文化表达能力和权力。数字化网络媒体使“大规模复制与传播”转向“大规模定制与传播”,进而使每一个消费者都掌握了具有工业规模的文化原创、复制和传播工具,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开启了新的产业之门。

(四)产业链条上移,内容原创备受重视,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水平实现历史性的提升

文化资源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位于文化产业链条的上端,是我国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基础,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文明古国来说尤其如此。近年来,在国际文化贸易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即从文化产品的全球贸易、文化资本的跨国兼并与整合,转向对本地文化资源的掠夺性占有和使用。中国文化成为对全球文化市场具有强烈吸引力的、高水平的、唯一性的战略资源。迪斯尼出产的《花木兰》以中国民间题材打造美国大片,可以作为这一动向的端倪;中、韩、日之间关于“端午申遗”、“中医申遗”,以及《西游记》拍摄的各种争论,可以看作这一趋势的发展;2006年,Google在中国推出“图书搜索”项目,揭开了争夺数字化知识资源的序幕,可以看作这一趋势在数字内容领域的全面展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来持续致力于文化多样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1年通过了《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了《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通过了《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国际公约》。在这一形势推动下,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呼声持续升高。2004年,在基本完成《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基础上,文化部、财政部在全国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5年,11名著名学者建议设立“文化遗产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2006年6月10日,我国迎来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之前,国务院还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已成立了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相关机构,一些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特别丰富的省份已经完成了摸底调查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的编撰工作。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国家民委共同启动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大型研究项目,计划用五年的时间,进行系统的民族文化发展状况研究,出版年度性的文化蓝皮书——《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报告》,并制定未来10~20年的民族文化发展战略规划。这标志着我国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正在动员起来,为我国新时期的文化建设提供至关重要的智力支持。

(五)文化创意产业引领东部文化产业战略升级,产业布局开始形成,产业发展形成合力,东、中、西部各显特色

区域规划是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个重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设想是: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产业整合,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文化产业带;积极发展我国西南、西北地区等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推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加快文化产业优化升级步伐,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加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这些设想已经粗具雏形。

2006年1月15日,北京市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把北京建设成“创新型城市”,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要重点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由此,北京市以前所未有的突进姿态,从“九五”和“十五”期间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转向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战略,其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势头之猛,为全国瞩目。11~12月,上海举办了第二届“上海国际创意产业活动周”,北京紧接着又举办了“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将这一轮发展热潮推向了全国。

如果说上海市提出发展创意产业还只是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侧重点的话,北京市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则更像一场声势浩大的战略转型与升级。北京和上海的发展态势使得东部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为之改观,扬起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旗。北京市国家级文化机构密集,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创意人才集中,软件产业发达,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在内容原创上的高端优势。上海市位于长三角全球制造业中心区,设计业发达,实施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将推动文化产业与传统制造业联姻,在全国领跑新兴工业化道路。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断:广州、深圳可能延续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路径,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并和香港加强合作,在金融、营销等方面服务全国,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全球化的跳板。我国东部地区三大城市群的各自特色正显示出来:北京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上海侧重从“中国创造”走向“中国设计”,广州和深圳着眼于从“中国创造”和“中国设计”走向“中国营销”。

西部省份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开始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前几年,当“云南映象”走红全国的时候,人们还在谈论“云南现象”,但随着“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多彩贵州风”等品牌化项目的出现,西部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显示出了模式化的特征:走以地域性民族文化为内涵、以文化旅游为主线、以品牌运作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西部原生态和多样化的文化资源、异域的文化风情,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开辟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方向,极大地激发出了民族民间文化的创造性潜力。

(六)“走出去”战略初显成效,文化贸易逆差形势有所扭转

多年来,我国国际文化贸易“逆差”问题一直广受关注,版权贸易是其中的重点,被引用率最高的“版权贸易逆差”指标即版权贸易进出口之比达到了10∶1。而2005年以来,形势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根据十六大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联合发起了“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采取扶持措施鼓励中国图书“走出去”。这一政策当年就获得了成效。在第57届法兰克福书展上,我国总共达成版权贸易1496种,其中版权输出为615种,版权输出和引进比由原来的1∶10上升至1∶143,为扭转图书进出口版权贸易逆差开创了新局面。2006年9月,在第1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我国输出版权1096项,引入891项,取得输出大于引进的历史性突破。一个月后,在第58届法兰克福书展上,中国展团推出展品3600多种、4000余册,达成版权输出或签约意向1936项,版权引进1254项,继续推进了版权贸易进出口比例的逆转。

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2004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的比例是76∶1。2005年,全国通过出版社共引进图书版权9382项,输出图书版权1434项,引进输出比例为65∶1,版权贸易逆差进一步缩小。我们尚未得到2006年的数字,相信逆差将会更进一步缩小。

2006年最为引人注目的文化“走出去”成功案例是出人意料的。2006年1月25~29日,上海“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组团参加了在法国举办的“第33届安格雷姆国际连环画艺术节”,基地选送的漫画家郭竞雄凭借其极富中国特色和美感的漫画作品,在该艺术节上荣获组委会特别奖,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获得此项有漫画界“奥斯卡奖”之称的顶级奖项。与此同时,郭竞雄还签约世界最大的漫画出版公司太阳出版社,创作根据《封神榜》等中国故事改编的漫画,报酬高达百万美元。郭竞雄也由此成为在欧洲获得版税最高的华人漫画家。

我们注意到,组织参展的机构是我国首家“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这说明产业振兴基地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平台,已经开始发挥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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