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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十一五”:发展文化事业的新综合与新视野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2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二 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定阶段,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长总是会推动文化需求的上升,因而刺激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的生成,以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合理方式,缓解供给不足的状况。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速度快,文化需求也在觉醒之中,但是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却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就使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缺乏与供给方有效的互动与链接:一方面是巨大的潜在需求不能实现,另一方面是大量无效的产品供给,以及更加巨大的文化资源不能产业化。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市场体制和机制的持续合理化构建,来缓解这一矛盾。

(一)尽管文化消费热点迭出,但是总量过低,基本面仍然比较沉寂,多种原因制约了文化消费需求的释放

在前面的年度形势分析中,我们做出了消费“平稳增长”的判断,这是在时间向度上的结论。从横向比较的意义上说,特别是将目前消费的总体水平和经济普查后调高的人均GDP相比,我国目前文化消费相对比重下降、总量过低的状况还是比较突出,增长速度也远不能令人满意。就文化消费的基本面而言,多年来所预测的巨大的、带有结构升级特征的增长还没有出现,消费热点还仅仅是局部的现象。

2006年我国文化消费总量约为4685亿元左右。一个人均GDP达到1700美元以上的13亿人口的大国,文化消费总量在4000亿~5000亿元之间,这不是一个合理的数字。根据国际经验,一定的GDP发展水平,与一定的恩格尔系数,以及一定的文化消费支出有相关性。在2003年《文化产业蓝皮书》的总报告中,我们曾经根据这一理论数值计算,当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应该是44%,文化消费应该在个人消费中占到18%,总量应该是10900亿元;如果人均GDP达到1600美元,恩格尔系数应为33%,文化消费在个人消费中应占20%,实际消费总量应为20100亿元。根据这一算法,2005年我国人均GDP就已超过了1700美元,文化消费总量却只有4150亿元左右,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平均值的差距至少在15000亿元以上。换句话说,我国居民的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仅仅不到1/4。

我国目前文化消费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消费面看,首先是我国城乡之间特别是不同阶层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目前我国中低收入阶层达到115亿人左右,是基本的消费群体,居民收入扣除衣食住行、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准备等支出后,可用于文化消费的收入其实很少,消费能力严重不足。其次是目前我国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时期,原来由国家统包的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一系列社会福利制度,逐步改革为由国家与个人共同负担,导致居民收入预期越来越不确定,居民谨慎消费,消费倾向不断下降。最后是目前文化消费主体素质不高、消费意识淡薄、消费观念落后,抑制了娱乐性文化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从供给面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效供给不足了。我国文化市场开放程度过低,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管理不规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最终导致有效供给短缺,真正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尤其缺乏,使得潜在需求得不到开发,已形成的有效需求也不能满足。

无论用什么原因来解释,如此大的供需差距都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客观现实。而反过来看,这的确又是一个存在巨大潜在投资机会的领域,关键是如何转变资源配置机制,构建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使潜在的投资机会变为现实。

(二)经济普查凸显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不足的“战略性短缺”,市场开放不足使得文化体制改革成果难以检验,产业发展步伐不快

我国经济普查后的数字尽管有一定缺陷,但不能否认的是,我国文化产业“战略性短缺”的形势还是十分严重,亟须以改革促进产业的迅速发展予以缓解。现在的问题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与文化市场开放的步骤不协调,市场开放不足使改革后的文化机构没有伸展的空间,无法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中迅速成熟,因而令改革的效果打了折扣。

2003年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提出了“新文化发展观”,结束了多年来“双轨制”的历史,改变了一线文化机构与国家的关系,使之开始向市场主体转变,但是现在看来,令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还有待时日。目前我国的文化市场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也没有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关系,参与改革的国有文化机构难以在真正的市场环境中学会生存之道,因而也就难以通过市场检验改革的成效。与经济的发展相比,文化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还是太低;与已经大致成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文化领域的行政干预色彩还是过浓;与已经开始步入正轨的国企改革相比,国有文化企业还是显得不伦不类,无法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方式运作。

出版业在产品层面上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而企业化和股份化依然步履蹒跚,文化资本市场缺乏开放竞争是重要原因。从表面上看,仍然由政府主管部门控制着的、由500多家出版社构成的出版环节,实行着自负盈亏的企业化运行体制,但实际上,40%的畅销书的策划出版功能已经转向了总数达到近4000家的民营工作室参见本书“行业报告”篇。,50%左右的发行渠道实际上已经是民营发行机构的天下,其中一些颇具规模的民营发行商实际上已将出版社变成了自己的编辑部。近年来,国有出版机构依旧在行政性垄断的特权保护下运营,越来越“有名无实”,民营书业在市场中发展壮大,却又不能“名正言顺”。这种格局已经造成了国有文化资本的流失。本书中关于出版业的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出版机构库存逐年上升,其增长速度高于销售额的增长速度,2005年库存与年销售额之比已经达到100%,说明相当部分的国有出版企业已经资不抵债,成为空壳。

广电业市场化程度更低。虽然确立了“剥离转制”的改革做法,已经形成了由国有和民营制作机构共同构成的内容生产商群体,但是由于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的体制不同,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交易关系,致使内容制作机构备受煎熬,经营活动难以为继。本书中关于动漫产业的研究报告显示,在进口动画片的低价冲击下,我国电视台的播出费极低,相对于动画片的制作成本几乎达到微不足道的地步(电视台播出费只有制作成本的1/10)。如此低的回报率只能让动画片制作企业停止迈向市场的步伐,转而寻求政府的支持,因而出现了市场机制不断萎缩、播出机构在政府推动下不断增加、节目需求飞速攀升的不良局面。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已经形成平分天下的局面,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在数量上已经不占优势,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从监管角度看,必须考虑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问题了。如果已经“企业化”了的国有文化机构仍然要求特殊的产业政策保护,甚至攫取市场垄断利益,将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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