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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快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及具体措施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开发特色文化资源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工艺美术行业为突破口,发展具有青海地域特色和民族艺术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具有市场规模和产业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不断增强青海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2基本原则
要把挖掘资源优势作为关键环节。以青海省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培育有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文化品牌。注意保护文化资源,有节、有度地利用好现有的文化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围绕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通过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使文化产业单位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实现的前提,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实现的保障。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文化产业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3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一五”时期末,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特色浓郁、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体系,打造一到两个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在国内有影响的文化品牌,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并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使文化产业成为青海新的经济增长点。
4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产业。青海省工艺美术资源丰富,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得天独厚,且艺术品和工艺品的生产成本低、渠道多、见效快。近年来,我们提出并实施了以工艺美术行业为突破口,带动和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实践表明,这一路子符合青海实际。今后要继续大力推进民族民间工艺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努力做大做强工艺美术产业,以此带动青海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此,一要搭建平台,办好每年一届的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展,为工艺美术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产品展销、合作交流和经贸洽谈提供平台。指导青海工艺美术大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业务领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其逐步建设成为批发、零售、交流、研发青海民族民间艺术品、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的重要市场。二要充实和加强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协会的力量,吸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私营户中的优秀人才担任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成立青海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促进会,进一步指导行业发展。三要加强对农牧民的文化技能技艺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培训在农牧区培养一批头脑灵活、经营意识强、有一技之长的文化增收示范带头人。四要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扶持以“公司+农户”、文化专业户等形式,从事农牧区特色文化产品生产经营的文化能人。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从事民间艺术品、工艺品的生产加工、收购销售和创作研发。五要建立一批民族民间艺术品、工艺品的生产基地。如以同仁县为主的热贡艺术品生产基地,以湟中县为主的新式堆绣、农民画创作生产基地,以互助县、循化县为主的民族刺绣艺术品生产基地,以西宁市、格尔木市为主的昆仑玉加工生产基地,以西宁新奇工艺装饰有限公司为主的现代工艺礼品生产研发基地等等,不断提升工艺美术行业的产业化水平。其中,把热贡艺术品生产基地建设作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来抓,主要从三个方面给予扶持和指导,一是帮助同仁县政府编制《热贡艺术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和支持黄南州政府建设热贡艺术品市场;三是培育市场主体,发展艺术品业经纪人及中介组织,指导建设好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吾屯村。
(2)积极发展演出业。逐步建立以专业艺术团体为龙头,民营表演团体、民间业余剧团为基础的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一要以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化艺术表演团体内部机制改革,改革经费投入方式,创新艺术生产机制,激发艺术创作和演出的活力。二要积极开拓省内外演出市场。鼓励和引导各级艺术表演团体以青海特色文化资源为内容,针对国内外市场、省内城乡市场以及旅游市场,努力创作和生产适销对路的艺术产品,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增加演出,拓展市场。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省民族歌舞剧院为主体,有效地整合青海省民族的、原生态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化资源和艺术人才资源,聘请国内艺术名家,编创一些能够体现青海地域特色、进入国内外演出市场、常演不衰的民族歌舞节目。三要整合演出资源,促进艺术团体与演出场所合作经营。支持艺术表演团体与旅游、商贸、企业集团联姻,以品牌、项目等作为股份,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联合开发文化资源。继续与省旅游总公司协商沟通,力争促成与省民族歌舞剧院、省电影放映发行公司联合开发的旅游演出项目。四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团,形成多种艺术表演经营组织形式并存竞争的格局。努力培育民间演出团队,挖掘农牧区乡土艺术人才和民族风情资源,积极开展民间民俗展演活动。对贵南县石乃亥艺术团、平安县阿伊赛迈歌舞演出队等优秀民营表演团体,从人才培养、技能培训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五要加强演出中介机构建设,重点培育不同层次的演出协会、演出公司,积极培养演出经纪人,强化演出流通环节,促进青海省演出经纪网络的形成。
(3)促进艺术培训业健康发展。以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为龙头,以各级专业艺术院团、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骨干,以克莱德曼琴行等民营艺术培训机构为基础,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艺术教育培训体系,促进艺术培训业朝着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一是重点发挥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的资源优势,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面向市场,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教育培训,为社会培养专业化、高素质、一专多能、符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艺术人才。二是大力开拓业余文化艺术培训市场。鼓励支持艺术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利用自身的人才和场地设备优势,开办舞蹈、音乐、美术、健身、健美、时装表演等艺术教育培训,重视农牧民的文化技能技艺培训。积极鼓励接受过培训的农牧民走出去,从事民族歌舞演出,凭借自身的文化技能技艺来增加收入。省民族歌舞剧院等艺术团体要抓好藏族、土族、撒拉族等民族歌舞的培训。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艺术教育培训实体。四是积极培育艺术教育市场,规范社会艺术教育培训行为,大力推进青海省艺术培训业快速健康发展。
(4)大力推进民族音像业。积极扶持和引导民族音像业健康发展,把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逐步建设成为生产、销售、批发民族音像制品的重要基地。为此,一要理顺关系,实行事企分开,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实行企业化管理,积极闯市场,努力为主业服务;二要支持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建设数字化生产线,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提高音像制作的水平;三要引导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把握经营方向,突出有地方文化特色的音像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推出一批反映青海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的音像制品,创建名优品牌;四要建立营销网络,在立足省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省外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五要整合资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与省电视台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实现双赢,共同发展。
坚持不懈地依法加强音像市场管理和建设,严厉打击色情、走私、盗版行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抓好音像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大力发展音像超市和连锁经营网络,鼓励社会利用现有商业和社会服务网点从事音像制品的零售和租赁服务。
(5)引导娱乐业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发展,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结构,引导娱乐场所走向超市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积极鼓励发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有选择地引进和吸收国内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品位和科技水平。
积极培育、扶持农牧区的文化娱乐项目和经营项目,鼓励经营者对农牧区文化市场的投资,开发农牧区文化市场,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6)稳步推进文化旅游业。充分发挥青海省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加强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的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重点鼓励演出项目、民间艺术和艺术品开发项目与旅游企业的结合,创出青海文化名牌产品。积极开发“纳顿”节、“六月歌会”、“赛马会”等民俗表演艺术,逐步建立以互助县为龙头的土族风情展演基地、以循化县为龙头的撒拉族风情展演基地、以玉树州为龙头的藏族风情展演基地,发展民俗旅游项目。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建立以文物复制品销售、文物展览和文物景点游览旅游开发为主体的文博产业体系。加大对乐都柳湾、民和喇家、都兰吐蕃墓葬等大遗址的保护和开发的力度,使其成为青海吸引国内外游客的又一批知名文化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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