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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结构与发展状况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二 数字内容产业政府管理与政策

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刚刚发育起来的新型产业,从中国的国情来看,政府的战略性定位、引导和扶持,是数字内容产业能够健康、快速、良好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一)宏观政策与管理

1国家整体战略定位

2006年人大表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涉及信息服务业的环节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应“鼓励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丰富中文数字内容资源,发展动漫产业”。表明国家已经将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2中央各部委对于数字内容产业的态度

数字内容产业所涉及的产业领域涵盖的范围很广,涉及数字内容服务提供和技术提供的信息产业和与内容产品生产相关的文化产业和娱乐产业,而与这些行业相关的管理部门从自身管理的角度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宏观管理政策。

(1)信息产业部将数字内容产业作为“十一五”工作重点。2006年制定的《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了15个技术发展重点,其中之一就是要“围绕宽带多媒体、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内容应用、农村通信、智能信息处理与智能通信等业务”,重点开发“下一代网络产品、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宽带无线接入/数字集群设备、家庭网关、智能终端、智能信息处理和无处不在的通信网络设备、宽带多媒体网络设备和数字内容产品”。重点技术内容中也包含了数字内容与应用开发技术等为数字内容产业提供支持的技术项目。在《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2006年工作要点》中,重点工作要点的第三点提到了要“推动下一代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家庭网络、智能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内容等领域技术实现突破”。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也曾表示,培育信息服务业,推动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文化产品的数字化,促进网络游戏、动漫等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将是信息产业部未来工作规划的重点之一。

(2)文化部对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态度积极。2006年9月下发的《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包括: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大幅度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发展网络文化产业,拓展民族网络文化发展空间。《规划》中还谈到将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政策,适时调整文化产业领域的准入、融资、税收等政策,对包括数字内容产业在内的新兴文化产业将考虑给予部分相关借款贴息和补助。由此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文化部将逐渐加大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有可能在政策上提供相应的倾斜。

(3)分管部门针对细分行业的宏观管理政策。针对数字内容产业包含的细分行业,肩负分管责任的主要政府部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广播电视总局,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重点扶持本土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国外文化产品进入。2004年信息产业部将开发国产网络游戏软件列入电子发展基金项目;2004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向全国印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以期促进国产动画的发展;文化部也成立了专门的小组负责数字内容相关细分行业的扶植与促进工作。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在2006年下发了《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反映了政府各部门对数字内容产业各个细分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

3地方政府对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

除国家和中央各部委外,各地也制定了促进和规范数字内容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范,逐渐形成了北京、上海等重点发展区域。

2005年,上海市政府正式发布了《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其中的第十六条规定:从事数字内容产业研发和电子商务等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中的相关扶持政策。2006年制定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上海市的重要发展任务,包括“以网络动漫、影视传媒等为突破口,建设一批各有特色的数字文化内容产业基地和园区,加快文化功能区域和核心产业基地建设”。而在2006年为配合《实施纲要》发布的《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则明确提出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数字视频、数字音频、数据信息内容服务等多种业务,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纲要》规定,在“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将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徐汇数字内容产业基地等七大产业基地,建立和完善数字电视播出平台、宽带多媒体移动通信平台等四个营运平台;还将组建包括普陀国家级动漫基地组建的动漫游戏孵化中心、徐汇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建设的数字内容产业研发中心、信息资源以及数字内容版权交易中心等在内的六大产业支撑中心。

北京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重点工作当中,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在文化创意产业的界定中涵盖了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由政府推动,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将石景山园定位为国家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和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而目前以“动漫制作中心”、“网络游戏制作中心”、“手机游戏制作中心”为代表的基地八大中心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至2006年下半年,基地已入驻企业93家,注册资本合计26亿元,2006年上半年共完成技工贸总收入6080万元,上缴税金498万元。同时,北京市还积极推进数字作品版权管理和执法工作,由市版权局联合市科委,与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共同建成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使北京成为我国首个开展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工作的城市,极大地提高了数字内容版权的管理和保护水平。

另外,四川、江苏等省也把发展数字内容产业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本省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数字内容产业的推进正处于计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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