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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发展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建议
在分析了2006年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之后,我们认为,为了保证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我国政治、经济与文化艺术的协调发展,拟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1开放与开拓并举
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为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开放与开拓创造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文物艺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有时作为艺术品是无价的,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它必须通过市场的流通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因此,要适度的开放文物艺术品市场,使文物艺术品进入市场的交易过程,才能真正实现它的价值,进而使其保值和增值。
在开放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同时,要积极开拓国内外文物艺术品市场的领域与空间。随着中国的政治形象和经济形象、社会环境、大众艺术消费趋势、审美情趣、艺术经济运行态势的发展和变化,以及我国对外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的变化和发展,我们一方面要合理调整国内艺术品市场的格局,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和发展国外的艺术品市场,这样才能不断扩大艺术品市场的流通范围与空间。
2管理与监督并举
从我们分析中国文物艺术品存在的问题来看,要发展和规范文物艺术品市场,就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科学管理问题,已成为了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重要的议事日程。因此,加强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就要协调处理文物艺术品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防止和控制文物艺术品市场中的各种风险,维护文物艺术品市场运行与交易秩序,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监督。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影响面很广,因此要充分运用行政、行业、群众和舆论对这个市场进行监督,才能建立和健全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监督机制。
3改革与发展并举
要使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得到健康发展,就要不断地推进改革。目前艺术品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运作不规范、不协调。因此要改革与完善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体系,才能发挥它们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同时,要在改革中发展中国的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是硬道理,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而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首先要转变对艺术品市场的管理方式,这样才能使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行为合法与合规、公平与公正,使改革与发展并行。
4立规与立法并举
我们认为,要保证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当务之急要做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立规与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管理文物艺术品市场。另一方面要抓紧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例如艺术品收藏、艺术品投资、艺术品交易等方面的法规,与拍卖法、文物法形成一个法律体系。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手段来协调文物艺术品的经营与管理,保护合法交易行为与经营活动,取缔非法交易行为和经营活动,解决艺术品交易中的民事纠纷,惩罚艺术品市场的各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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