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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与林彪在战争年代先后共事3次,时间不到5年,但二人却多次发生争执,主要有以下7次:
第一次:红军打下漳州后,在部队筹款的过程中,林彪纵容部下违反政策、脱离群众的做法;聂荣臻坚持原则,及时进行了纠正。
1932年2月,聂荣臻调任红一军团政治委员,林彪也同时出任红一军团的军团长。从此,聂荣臻与林彪开始了第一次合作。
1932年4月,红一军团攻克福建第二大城市漳州。漳州是著名的侨乡,红军纪律的好坏、执行政策怎样,将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聂荣臻在入城之前就告诫部队:“这次进城,对我们的纪律;政策;观念都是一个考验,大家要特别注意。款要筹,纪律更要执行。”
部队入城后,大多都能有条不紊地发动群众打土豪;扩兵;筹粮;筹款。然而,有的部队在林彪的纵容下,对政策的执行一度搞得很混乱,甚至将一些不愿出钱的“老财”拖到大街上拷打。
见到这种情况后,聂荣臻立即找到林彪说:“对一些不肯出钱的‘老财’,给他们一定的惩戒是必要的,但我反对把他们弄到大街上去拷打。这种搞法不但不会得到一般市民的同情,甚至也得不到工人;农民的同情。其结果只会是:铺子关门了,人也逃走了,款筹不到,政治影响反而会搞得很坏。”
林彪反问:“那我们究竟要不要钱?政委同志,没钱就不能打仗!”
“钱,我们当然要,但我们不光要钱,还要政治。我们是红军,如果政治影响搞坏了,筹的钱再多,也是毫无意义的。”聂荣臻严肃地说。
经过争论,林彪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所收敛,部队也杜绝了只顾筹款,不讲政策的倾向。
第二次:红军长征后,红一军团担负抢占九峰山,掩护中央纵队安全通过的任务,林彪却擅自改变军委命令;聂荣臻坚决按照军委命令行事。
在突破敌人第三道封锁线时,中革军委命令红一军团控制制高点——九峰山,防备敌人先期占领粤汉铁路上的乐昌后,向我军发动袭击和堵截,以掩护中央纵队安全通过。
然而,林彪却不执行中革军委的命令,不占领九峰山,企图赶在敌人之前冲过乐昌,以保护自己的部队,而置掩护中央纵队安全的指令于不顾。对此,聂荣臻坚决反对,并和林彪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聂荣臻认为:敌人虽然没有到达乐昌,可是我军距离乐昌也有一段路程,红军的脚怎么和敌人的车轮比呢?即使红一军团跑过了乐昌,还有中央和军委纵队怎么办?如果不占领九峰山,敌人就有可能把后面的部队截断。
对于这个原则性的问题,聂荣臻坚决按照军委命令行事。时任军团参谋长的左权见两人越吵越激烈,建议派人前去侦察,发现乐昌大道上已经看到敌人,林彪这才不再坚持。
情况十分危急,可林彪还是不急于作出决定。他又利用敌军的电话线,伪装成国民党正规军,与正在向乐昌行进的敌军民团进行了通话。对方民团团长回答:“邓龙光(粤军)3个团已经占领乐昌,其中一个团正在向九峰山开进。”
林彪得知粤军已派兵向九峰山开进,马上丢下电话,对四团团长耿飙和政委杨成武命令道:“快!你们要不惜一切代价上九峰山,立即出发。”
当红军登上九峰山时,敌军也正从山的另一面向上爬。得知这一消息后,聂荣臻才松了一口气。
第三次:毛泽东指挥红军四渡赤水出奇兵,而林彪竟写信要求“三人团”撤换毛泽东;聂荣臻为此严肃批评林彪,并警告其反党行为。
遵义会议后,为了摆脱敌人的围追堵截,毛泽东指挥红军声东击西,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取得了战略转移中的决定性胜利,“四渡赤水”成为毛泽东戎马生涯中的“得意之笔”。然而,当时的林彪却认为这是不走捷径,尽走“弓背”,在走冤枉路,牢骚满腹地说:“这样会把部队拖垮的,像他(毛泽东)这样领导指挥还行?”
林彪不仅没有接受聂荣臻的批评和劝告,而且给“三人团”(指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写信,信的大意是:“毛主席;朱德;周恩来随军主持大计,请彭德怀任前敌指挥。”要求毛泽东下台。聂荣臻拒绝在信上签字,最后林彪将信单独签字送了上去。
1935年5月12日,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对林彪的所谓“走弓背”的谬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毛泽东说:“你林彪是个娃娃,懂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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