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文 化>>文化动态字号:
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3-03  发表评论>>

广电总局于29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强调说,近几个月来,各地申报备案公示的涉案剧的数量有所回升,为端正创作思想,保障涉案剧这一文艺品种的健康发展,持续净化荧屏,抵制低俗之风,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广电总局关于涉案剧再次申明以下三点:第一、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第二、不提倡纪实形式的涉案剧;第三、不提倡以重大刑事案件为主要描写内容的系列涉案剧。

文章来源: 国家广电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 悠悠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广电总局公布1月全国电视剧备案 今年主打都市剧
-广电总局将扶持优秀电影 好剧本最少补贴20万元
-广电总局称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电视剧生产大国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