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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物艺术品经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提供了更多的艺术品市场的商业模式与投资者理财方式
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也带来了艺术品市场中介机构在商业模式上的创新。2006年底,上海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和徐汇区筹建了国内首家艺术银行,从事艺术品租赁业务。每件艺术品的年租赁金约为其本身价值的10%,其客户对象目前以企业、酒店、驻外领事馆为主。同时,北京设立了艺术家信托基金会,艺术家向信托基金会提供自己的作品,从而在信托中获得投资份额,所有的作品构成“共同艺术品库”,艺术家的收入来自这些作品的销售收入。当信托基金会售出一件作品时,20%作为手续费和管理费返给信托基金会,40%汇入艺术家账户,另40%则纳入公积金账户,按每位艺术家在信托基金会的投资份额分配。这是艺术品市场商业模式和金融模式的融合,使艺术品基金化和证券化。
另外,2007年6月18日,民生银行推出非凡理财系列,其中“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引来众多关注目光。这款以私募基金形式出现的理财产品的诞生,标志着国内金融资本首次涉水艺术品市场,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期限为2年,客户优先收益率达18%。最低投资金额为50万元,以10万元整数倍递增。所募集资金将按比例投资于中国现代书画和当代艺术品。虽然该计划一经推出就争论不断,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中国艺术品市场已逐渐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金融时代。
与此同时,2007年6月25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启动了私人银行业务。8月6日和8日招商银行与中信银行旗下的私人银行业务相继开业,加之2007年3月中国银行成立私人银行部,这些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从一定程度上也是看好艺术品收藏与投资的市场。银行业通过私人银行业务的渠道来介入艺术品市场,将会对中国整个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四)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文物艺术品市场
为了促进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在2006年5月成立。该委员会设立书法绘画、玉器珠宝、金属器、陶器、综合艺术、科技检测、法律资讯、艺术市场资讯8个工作委员会。其服务内容有:为政府部门规范、管理市场提供专业支持;逐步完善中国艺术品行业登记认证数据库;为艺术品提供真伪鉴定证书等。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各种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所得计征税收,其中包括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收入,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等重要款项。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目前正在讨论修改《文物艺术品拍卖技术规程》,这个规程对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 2007年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2007年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逐步回暖,但仍然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 “跳级”现象
二级市场是“牛市”,一级市场是“熊市”,这是由“跳级”现象引起的。在西方成熟的艺术品市场模式中,画廊业是一级市场,普通作品在其中买卖;拍卖业是二级市场,重要作品才可进入。有的国家甚至规定,只有过世画家的作品才进入拍卖市场。然而目前我国的现状是,由于拍卖公司创造的成交纪录会迅速带动作品行情,因此一些中青年书画家没有经过画廊的培育,通过包装使作品价格有所起色后,就直接拿作品到二级市场上拍出惊人的价格,这就出现了“跳级”现象,这也是中国书画市场的独特现象和问题。
而一些拍卖公司又与书画家签订私下协议,甚至大幅降低佣金以增加拍品数量。同时有的画廊放弃独立经营模式,急功近利地与拍卖公司“联姻”,把代理画家的作品大批送到拍卖公司。这样,画廊的功能被拍卖公司取代,而拍卖公司也失去高端的二级市场的意义,成为一个事实上的“大卖场”。这不仅说明一级市场存在功能缺失,而且也说明二级市场本身存在制度规范方面的缺失。
我们知道,艺术品市场是由艺术品购买者、艺术品供应者、市场中介三方面构成的。而在“跳级”现象中,艺术品价格由艺术品供应者或市场中介控制,从而难以维持艺术品交易的良性运转。就拿书画来说,它的价格是按平方尺来计算的,但有的中青年书画家的尺寸价格,是由作者本人来确定的,或与画廊、拍卖公司商定的,而不是根据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来确定的。作品随意定价,大大影响了收藏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
2 浮夸现象
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媒体中出现一种“浮夸风”。具体表现为:一是对艺术品过高估价,有些电视台艺术品收藏类的栏目中,收藏者带着所谓的“宝贝”去电视台请专家鉴定,然后捧着电视台出具的证书,说是专家估价过了,该藏品价值多少,而有的“宝贝”价值并不高,但通过有关媒体这样操作,价格就可以涨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二是只说艺术品的升值,从不说风险,有的媒体只说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升值的传奇故事,对艺术品的真伪风险、交易风险等从不提起,这样就会误导大众,以为只要买进了艺术品都能赚钱,实际上艺术品市场与股市一样,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媒体应该给收藏者与投资者以风险提示;三是缺少依据,先吹为快。有的媒体为抢新闻,在对真相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向外吹嘘。比如对沉没于广东阳江海域的宋代商船“南海一号”,就有媒体不负责任地炒作。
3 浮躁现象
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还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就是从作者(艺术家)、收藏家到投资者和经营者都存在着一种浮躁的心理。比如,有的书画家,不仅心理浮躁,而且作品浮躁,他们为了某些商业利益,作品只求数量不重质量,成为“高产的艺术家”;有的艺术品经营者,不注重培养和规范市场,今天什么作品能赚钱就操作什么艺术品,缺少经营的理念和特色;有的收藏者和投资者缺乏长远的眼光,只是为了短期投机,急功近利。
上述三个问题,严重地影响着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发展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建议
1 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已开始从无法可依逐步走向依法经营。在这种背景下,收藏者和投资者对市场更加理智,市场的发展也趋向成熟。为了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继续健康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包括业务标准、道德标准、执业资格等;提高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机构的门槛,不仅是注册资本的门槛,还应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等。
2 建立健全有关行业规章和法律法规,完善文物艺术品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本上在于制度的、规章的、法律的保障。建议从以下三个层面继续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是继续制定和完善文物艺术品保护、流通和交易的法律法规,比如艺术品收藏、艺术品投资、艺术品经纪等法律法规,与拍卖法和文物法配套。第二是要制订出激活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行政法规,比如与有关法律配套的实施细则,最好是几个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颁布,避免内容重复和相互矛盾。第三是相关的行业协会,要制订自己的“行规”。比如,画廊业、拍卖业、古玩业、艺博会等都要制定自己的“行规”,这样才能规范行业的运作模式。
3 创造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艺术生态环境
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为了使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和谐地发展,我们要按照其规律深入研究艺术生态环境,使艺术产品在传播和消费中具有新的生命力。同时还要研究艺术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比如艺术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艺术生态环境与民间艺术的关系问题、艺术生态环境的保护、传承与和谐发展问题等等,从而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经济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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