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伶,电影戏剧艺术家,原名伍锡圭,字禹成。1907年2月生,宜兴元上乡人。早年,就读苏州草桥省立第二中学,1931年考入北平大学法学院政治经济系。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北平分盟,第二年加入左翼剧联北平分盟,1933年初,转至上海,担任中国左翼戏剧家联盟总盟执行会组织部长。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他任上海文化界抗日救亡协会宣传部秘书,后担任新组建的江苏省委文委委员。1941年皖南事变后,派赴香港,协助夏衍办《华商报》,同时与司徒慧敏、宋之的、蔡楚生等组织旅港剧人协会。抗战胜利后,回上海,恢复上海剧艺社,演出进步戏剧。1948年经香港进入苏北解放区。
上海解放后,于伶担任军管会文艺处副处长,后任上海市文化局局长、上海电影厂厂长等职。1955年,因“潘汉年冤案”受株连,“文革”又遭迫害,被关押9年。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他当选为中国文联委员,后又担任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1984年起,任上海文联副主席、上海作协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顾问和名誉副主席,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7年6月逝世,享年91岁。
于伶是我国著名剧作家,革命文艺运动的组织者之一。从1932年起,他先后写了40多个独幕、多幕剧和电影剧本。主要剧作有《夜光杯》、《女子公寓》、《花溅泪》、《夜上海》等,均被改编拍摄成电影。他创作的话剧《七月流火》和与人合编的《聂耳》拍成电影后,受到广泛好评。
|